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海洋科技创新专项的通知》要求,请各地通知符合要求的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海洋科技创新专项。请各县(市、区)局在1月15日前与 门联合发文,将在县(市、区)局申报项目的规范申报材料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规划和经济处;请市有关单位在1月15日前,将规范的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经济与规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