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指示批示要求,深刻汲取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 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江苏省安全生产督导组的工作要求,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大幅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现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农业本质安全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渔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主线,加强防控治理、严格监管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基础保障,推动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2020年杜绝重特大事故,压降较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0%以上,其中,农机事故起数比上年下降25%以上,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33%以上。
一、认真学习贯彻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将 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 委、 委中心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深入学习贯彻 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1月23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有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2、扎实开展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对标对表 督导组和省、市督导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结果导向,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渔业、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农药等行业监管。全力配合 督导组和省、市督导组开展工作,严肃抓好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压紧压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
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盐城市 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 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坚持 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农业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盐城“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细化制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
4、着力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采取县级检查、市级督查等方式,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落实渔船船东主体责任和船长直接责任,督促办理渔业互助保险。落实农机服务组织主体责任,配备安全员,加强农机具报废更新和操作培训。督促农药生产企业,特别是原药合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5、严格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聚焦“三个责任”落实,重点时期、重大节假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检查。与重点行业处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监管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考核,未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三、全力排查整治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6、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对全市海洋、内河等范围内捕捞业和养殖业的渔港、渔船、船东、船员及各类生产单位进行彻底排查、全面整治。开展“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打击涉渔“三无”船舶,整治乡镇渔船管理“宽松软”、渔港管理秩序和捕捞生产违规作业。出台海洋渔船不适航清单,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推动涉渔乡镇船舶管理乡镇长负责制、渔港管理港长制落实,推广将渔船纳入渔业管理服务组织或实行公司化管理等模式。
7、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组织各地对辖区内的农机服务组织、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农机维修点等单位进行摸排统计,健全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台账。全面排查农机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当场制发隐患告知书,能立即整改的即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全面实施清单管理,根据隐患告知书记录,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清单内容及时跟踪、动态管理、逐项销号,实现问题整改闭环管理。
8、扎实开展农药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及综合治理。重点对原药合成企业和高毒农药生产企业开展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规范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门店的经营行为,严格执行实名制购买制度。按照《农药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摸排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安全风险。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果菜桑优势生产区检查指导,适时通报检查情况。
9、扎实开展农业龙头企业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风险排查,重点包括液氨液氮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粉尘控制、高温高压设备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等方面。
10、扎实开展畜牧兽医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组织对全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畜禽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企业、畜牧兽医检测实验室等开展安全风险再排查,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点,建立完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数据库,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和重点企业的风险管控。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建立整改问题清单,督促限期整改并做好整改结果跟踪。认真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动物疫病监测和报告,及时分析和评估并进行预测预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11、扎实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类沼气工程、户用沼气等设施以及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需报废沼气设施的处置情况。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与责任人,组织问题落实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
12、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整治。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使用禁用限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针对问题较多、风险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的产品加大专项监测力度。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加大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等安全监管力度。
13、扎实开展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安全排查整治。指导全市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农田整治等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4、扎实开展局系统内部安全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局系统各办公点供电、供气、供水等重要设施设备,以及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等检查。加强物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办公场所、实验室、仓库管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现象,对消防等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明确承租方安全责任。
四、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
15、狠抓源头管控。加大浮子筏、高速艇等涉渔“三无”船舶整治、拆解力度,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制造、销售环节。加强渔港内停泊渔船的排查,对于存在不适航情形的渔船,坚决责令限期整改并限制离港。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审核,始终保持对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高压严管态势,积极引导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
16、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逾期未检、安全防护不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违法行为,实现农机监管执法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依法用机的良好局面。
17、加强联合惩戒。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强化联合惩戒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将渔业较大及以上事故纳入省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名单,提高责任人违法成本。建立健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对象电子信用档案,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办法的调研,发挥信用体系的正激励和硬约束作用。
18、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全社会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积极发挥政策性渔业互助保险对渔业安全生产的保障作用,提高渔民渔船风险保障能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与购置补贴、作业补助、示范合作社创建、维修点项目建设等政策有效融合。
五、着力提升农业安全基础建设水平
1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建设。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平安渔业示范县”。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并确保履职尽责,编牢织紧镇村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推进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创建。
20、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推进在册海洋渔船全面安装北斗卫星终端等船位监测设备,加强和规范船载AIS终端、北斗卫星终端的使用管理,努力提高渔船作业的精准化和现代化水平。推进省厅农药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使用,提升农药生产经营监管能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一张网”管理。
21、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执行渔业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加强船名标识、渔船法定检验、船员考试培训等标准化工作。落实《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我市实施方案,逐步实现合格证制度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
22、加强应急救援高效化建设。修订《盐城市渔业海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积极配合海事等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规范渔业事故调查和整改评估,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江苏省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增强农机突发事故处置能力。
23、加强宣教培训制度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业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继续用身边的事故以案说法,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遵守操作规程,预防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培训和“科学用药进万家”宣传培训。
2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渔政执法装备配备。积极争取省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提升建设项目支持,配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记录仪等执法装备。定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监理员、检验员、考试员、事故处理员等岗位培训,不断提升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建设,继续实施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再提升工程,开展乡镇监管站星级评定工作,不断提升综合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