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钱洁 / 2019-08-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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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 定位,聚焦产业链两端和价值链高端,强化技术先进性、示范带 动性、结构优化性,以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完善以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金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 拟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因国家发展改革 委目前正在修订《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省的工程研 究中心管理办法拟在国家管理办法出台之后进行修订。为了确保 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连续性,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 关做法,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继续依据《江苏省工程中 心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1、国家和我省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 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

2、国家和我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3、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平 台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4、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等领域技术、 产品或服务的创新。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江苏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团队,建立了规范的管 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 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20A,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低于 10A,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或标准制定,拥有一批授权专 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量高和市场前景好 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辐射作用。

4、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髙成长 型企业或院校、科研院所,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试验设施 和专门的研发场地,现有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200万元,研发设 施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级 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5、以主要依托单位为主,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 建,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 业的创新和发展。

三、申报程序

各地发展改革委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中央 企业可随同设区市申报文件合并上报(不影响本市申报名额);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可组织本行业单位审核后向我委申报;各类高 校可通过省教育厅或各地发展改革委审核后向我委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请各主管部门按 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编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方 案,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各主管部门的申请中应对各省级工程 研究中心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对不符合省级工程研究 中心基本条件的创新平台将不予接收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原则上各设区市申报省级创新平台不超过10家,获得国 务院办公厅和省人民政府表彰的市(区)、2019年上报国家发展 改革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所在设区市(区)可相应增加1个 名额(名单见附件4) o其他单位可申报1家(鉴于我省高校多通 过省教育厅申报,省教育厅可不超过15家)。一个法人单位只能 申报1家。

3、根据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的《国 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对现有国家级基地平台进行分 类梳理、归并整合。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 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 工程化实验验证,突破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制约的项目,统一命 名“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为与国家保持一致,从2018年开始, 我省省级工程中心更名为“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

4、各创新平台承担单位要认真编制《江苏省2019年省级工 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1),填报《江苏省2019 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见附件2)o各主管部门填报《江 苏省2019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见附件3) o

5、申请报告、申请表、汇总表均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光 盘一张。所有申报材料一律正反面打印,所有表格必须用Excel 格式,请在申报材料附件侧面用标签纸标注相关证明页,申报光 盘上须用记号笔注明所属设区市名称和申报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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