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推荐申报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苏工信服建〔2020〕224号)和《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推荐我市2020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推荐数量不超过1家。推荐的平台必须是省工信厅认定的三星级以上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技术平台。
二、泗阳经济开发区为国家重点支持打造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特色载体开发区,可推荐在本区域内注册的1家公共服务平台。上述平台不计入县级推荐数量。
三、各县(区)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择优做好推荐工作。对推荐平台申请报告要认真审核,在对其服务业绩进行测评的基础上,总结提炼示范性表述,提出推荐意见。
四、请县(区)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0年度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1)、推荐表(附件2)、申请报告(附件3)等纸质件一式四份(含光盘),加盖公章于6月10日前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