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市开展2020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张梦 / 2020-03-21 00:00:00
1186 分享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申报要求。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以下简称《指南》,附件1)。

二、组织管理:

1、企业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附件2、3)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云服务商等项目申报资格。对于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申报主体(附件6),其“上云投入”方面不做要求,只须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即可申报,并予以积极支持。

2、申报流程。各地工信部门按照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信用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工作程序,认真对照《指南》组织业务专家、财务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开展前置性现场核查并提供证明材料,现场核查比例不低于申报企业数的20%,以保证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对符合《指南》的申报企业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工信局。

3、认定发布。市工信局将在各地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取申报企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对审核通过、符合《指南》的申报企业,报省工信厅认定。

三、材料报送:

请各地工信部门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三星级一式1份,四星级、五星级一式3份,装订成册,盖章)、《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和推荐企业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2份,盖章)、《星级上云企业申报配套证明材料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2份,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签字,盖章)按要求汇总,同时附电子版,于5月22日前行文报市工信局机械装备处(两化融合推进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