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淮安市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的通知
张梦 / 2019-12-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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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战略决策和《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05号),自2012年以来,我市联合中国信保江苏分公司开展了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工作,这项工作迄今为止已实施七年,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小微企业的普遍认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给我市小微企业开展国际业务保驾护航,2020年,我市将继续推动上年度出口额在30万美元到300万美元之间的小微企业参加出口信用保险政府统保平台。

  一、申请企业标准

  1、2019年海关出口实绩在30万-300万美元;

  2、优先支持以一般贸易出口为主的企业;

  3、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符合产业结构导向、成长性好的企业;

  4、新投保企业实行“先到先得”。

  二、承保条件

  1、单个企业最高赔偿限额15万美元;

  2、赔偿比例80%;

  三、新参保企业需提供的资料

  1、《中小企业综合保险投保单(小微企业适用)》(附件1)(须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如企业成立后有更名的,请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四、工作安排

  1、请各参保企业务必按照保单填写指南(附件2)认真填写,做到不遗不漏,完整无误。

  2、请县(区)商务部门对照淮安市2020年符合出口信用保险平台统保条件小微企业名单(附件3),通知本县(区)符合条件企业应保尽保,并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保单材料收集汇总好于2019年12月13日前交至市商务局外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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