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三农”工作部署,经研究并报市政 府同意,现将2020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和实 施指南下发给你们。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及支持对象
(一)支持重点
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3000 万元,共支持14个方向,实行项目申报制。具体见附件1:((2020 年淮安市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产业引导类扶持重点》和附件2:
«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申报及实施指南》。
(二)支持对象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在淮安市内注册设立; 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骗取、套取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 《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明确的具体申报条件。在符合申报条 件前提下,优先扶持农房改善集中区、省市定经济薄弱村和集 体经济低收入村申报的相关项目。
二、申报事项
(一) 按属地化申报。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园区) 农业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项目 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 按《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具体要求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 局备案或审核。市属企业、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市农业 农村局发展规划处。本年度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本通知下 发后30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二) 申报数量。申报单位须对照《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 规定的类别进行申报,同一单位在申请年度内涉及多项政策支 持的(认定类奖补项目除外),只能申报一项扶持政策,由申 报单位自行决定,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三) 申报材料要求。提供书面和PDF电子扫描版申报材 料经县区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企业单个 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市属企业、单位除外)。申报材料 包括:项目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 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三、 工作要求
市、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为相应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和牵头汇 总部门,负责辖区内资金和项目的具体使用管理、验收、绩效 评价、监督检查等工作;市、县区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资金 下达,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将项目申报及实施指南 等信息在当地予以公开,保证项目筛选工作的公开、透明,确 保项目推荐程序的公正性和操作过程规范化。对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严肃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市直和各县区项目申报 情况、各地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分配方案下达 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