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的通知》(农办产〔2020〕8号),决定继续向社会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现就我市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美丽休闲乡村申报。
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行政村应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自愿向县区休闲旅游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2020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表》,并按照要求准备综合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资料。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择优推荐1个美丽休闲乡村候选村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是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重要内容,今年农业农村部在推介条件上又有新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推荐,确保推荐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候选村具有典型性和示范带动性。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地要以开展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活动为契机,结合“百园千村万点”休闲旅游农业精品行动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进一步发掘美丽休闲乡村的生态资源、闲置资产、优势产业、民俗文化,发展创意农业、特色农家乐和精品民宿等,不断提升乡村休闲旅游发展水平,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建设美丽宜居的休闲乡村。
(三)及时报送材料。各县区要抓紧组织申报,及时审核汇总材料,严格把关相关表格填写、综合文字材料、相关照片和视频资料。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0年7月22日前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2020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介名额分配表
地区 |
推荐名额(个) |
地区 |
推荐名额(个) |
北京市 |
4 |
湖北省 |
10 |
天津市 |
4 |
湖南省 |
10 |
河北省 |
8 |
广东省 |
8 |
山西省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10 |
内蒙古自治区 |
8 |
海南省 |
4 |
辽宁省 |
8 |
重庆市 |
12 |
吉林省 |
8 |
四川省 |
12 |
黑龙江省 |
8 |
贵州省 |
8 |
上海市 |
4 |
云南省 |
8 |
江苏省 |
12 |
西藏自治区 |
3 |
浙江省 |
12 |
陕西省 |
8 |
安徽省 |
12 |
甘肃省 |
4 |
福建省 |
8 |
青海省 |
4 |
江西省 |
1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4 |
山东省 |
1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8 |
河南省 |
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