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0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文件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市项目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17〕1987号)和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在前期项目储备的基础上,精心筛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基本落实的合规在建或具备开工条件并确定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经竣工或收尾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请于10月15日前行文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市发改委外经处,并在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储备相关项目。上报材料包括:县区发改委2020年投资需求申请文件、《2020年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汇总表》(附件3)、项目单行材料。项目单行材料要参照附件1的内容和格式,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其中建设条件落实情况中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土地征用、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情况,并提供相关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三、请你们认真组织项目审核,对相关建设手续进行初步审核,确保项目真实、手续齐全、合法合规,我委将对项目逐一进行实地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