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申报2019年度星级企业的公告
钱洁 / 2019-11-11 00:00:00
1233 分享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提质增效、创新争星”活动的意见》(常发〔2018〕22号)精神,为激励全市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现开展2019年度星级企业评定工作,评定采用企业先行申报、而后综合评定的办法。申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税收标准。2019年度企业上缴入库含有地方级税收的全部税收总量(含当年免抵税额数),不包括企业减免税额、代扣代缴税额(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稽查查补入库、补交以前年度欠税额。工业企业、房地产和建筑业企业超过3000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 

2、企业界定。在我市境内注册、缴税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以集团名义合并参评的企业,仅限于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一级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其他本地企业,且必须合并申报参评。 

同一外地企业在本市范围内成立的相互之间无持股关系的企业,视为关联企业,须合并申报参评,并明确入库税金最高的企业参与表彰。 

央企、省属企业在本地成立的同一业务领域的子公司、分公司,须合并申报参评。 

3、其他要求。(1)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存在不良和违约记录,不得参评;(2)在信用常州平台存在严重失信情况,不得参评;(3)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不得参评;(4)按照《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常政办发〔2018〕27号),被评为C、D类的工业企业,不得参评;(5)集团企业须一次性申报,不得补报。 

二、申报形式 

凡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向申报参评的企业,请填写《2019年度星级企业评定申报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以书面形式(邮寄或传真)分别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并同时发送至邮箱。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