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淮安市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张梦 / 2019-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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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骨干企业培育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施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的意见》(淮经信科创〔201743号),现就做好2019年市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条件

(一)行业领先。2018年开票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在细分行业中,企业年开票销售收入或市场占有率居全省排名前十名。

(二)成长性好。2018年开票销售收入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有良好的信用等级和融资能力。

(三)注重创新。企业应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条件,拥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产品技术水平省内领先或填补省内空白。

(四)管理规范。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健全的管理和财务制度。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体系。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

1、各地工信部门根据上述条件,组织企业自愿申报。优先推荐《关于做好2019158户骨干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淮办发〔201915号)中的行业小巨人培育企业。

2、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淮安市小巨人企业申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各县区工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工信局(同时附电子文档)。

4、各地推荐申报工作于1110日前完成。原则上,申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必须是市级小巨人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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