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20]12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积极完善项目手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材料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县、区(功能板块)发展改革部门会同 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设和实际运营情况。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按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填写附件6并签字盖章,联合行文将纸质材料(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市行政中心729室)。具备条件的服务业企业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的“江苏发改委旗舰店”在线填报相关申报材料,并将填报材料按要求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提交审核。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苏财规〔2015〕3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 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40号)、《省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
(苏政发〔2015〕4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 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160 号)及《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V服务业创新发展江苏行动纲要 (2017-2025年)〉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7〕1474号)等 文件精神,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努力推动服务业 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现将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 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
对于符合支持方向的疫情防控相关项目、两业融合项目、现 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公 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项目总投资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申 报范围为:
1. 疫情防控相关项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及消费、物流 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领域的服务业项目。
2. 两业融合试点。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龙头 骨干企业、产业集群和区域集聚发展试点。
3. 服务业重点项目。列入2019年、2020年度省重大项目投 资计划的服务业项目和省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特别 是与“ "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等国家战略紧密结合的重大服务业项目,以及生产性服务业领军 企业和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的项目。
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的重点服务业项目和综合性服务平台项目。
5. 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及省级服 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内重点服务业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苏中、苏北地区产业支撑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服务业项 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对符合前述投资补助支持方向、使用1000万元以上金融机 构贷款用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非商业地产)的服务业重点项目, 给予不超过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贴息补助。项目贷款应为 2019年2月1 H-2020年2月28日之间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已 拨付到位的1年期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单个项目贴息额最高 不超过500万元。
对2019年-2020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示范集聚区、园区、 企业等给予财政奖励。
1. 对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 军企业、省级互联网平台经济重点企业、省级养老服务示范企业 (基地)、省级物流示范园区各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物
流示范园区称号的奖励200万元。
2. 对列入省级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名单, 并积极组织实施、初见成效的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集群和集聚发 展区域,各奖励100万元。
以上各项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由各地发改部门组织企业申 报。
对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评估靠前的试点区域安排 1000万元切块資金。切块资金由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管理机构负责 管理使用,用于载体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搭建、重点项目补助、 人员培训以及与金融资本合作开展融资担保、创业投资等。资金 使用方案需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专项资金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报主体为企业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2. 实行现代企业制度,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 系;
3. 企业持续稳定经营,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 措能力;
申报项目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3. 申报项目需符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原则,有 利于扩大市场容量、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优化资源配置, 并对行业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4. 申报投资补助重点项目及贷款贴息项目须已开工建设,重 点项目的总投资要求不低于5000万元,建设资金已落实(包括自 有资金银行存款证明、贷款资金的银行贷款承诺书、贷款协议、 贷款合同等),其中市、县财政先期已资助的项目优先;
5. 申报集聚区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的公共服务平台项 目需平台已投入运营一年以上;
6. 同一项目未申报其他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且前期未获得过省 级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
三、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和填报要求
(一)申报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省发改系统推行不见面审批(服 务)的通知》(苏发改办发〔2017] 979号)的要求,具备条件 的服务业企业通过江苏省政务服务M (http://www.jszwfw.gov.cn/) 的“江苏发改委旗舰店”,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在线填报相关申报材 料(附件1、2、3、4、5),并将填报材料按要求格式装订成册, 一式2份提交所在地的市、县(市)发展改革和 门审核。
在线填报的材料与装订成册的材料必须保持一致性。
各市、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 门对申报单位的申 报条件、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原件等进行初审,核实项目开工建 设和实际运营情况。对通过初审的项目出具审核意见,按投资补 助、贷款贴息、财政奖励类别进行分类汇总,填写附件6并签字 盖章,联合行文将纸质材料(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用邮政 EMS寄至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9号楼, 邮编210013),或自送至省发展改革委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南 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 □网上申报技术咨 询电话15996341567 (武惠阳),17712868649 (王坤)。业务咨 询电话 025-833924430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申报材料复核,材料不齐全的项目复 核一律不通过,不再补充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将对材料真实性开 展不定期抽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地区一 定时期各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复核的项目进行评审,视资金 额度择优支持。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企业填写附件7。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省直有关企业请向所在地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申报。
附件:1.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2.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补助重 点项目申请报告(填报要求及格式)
3.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补助公 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报告(填报要求及格式)
4.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 目申请报告(填报要求及格式)
抄送: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单位:万元、人
申报类别 |
投资补助() |
贷款贴息() |
财政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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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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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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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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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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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人 (法人代表)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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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责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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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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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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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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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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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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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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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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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 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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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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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 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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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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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资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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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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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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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销售额 (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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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利税 |
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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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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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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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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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丄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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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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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2月 31日已完成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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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投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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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投资补助重点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名称:
申报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固定电话:
手机:
邮箱:
一'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二'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单位2018-2019年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收、就业人 员、市场发展等(列表)简要分析及预测
该项目是否曾获得其它省级资金支持
(三) 规划许可证、土地证、施工许可证、环评批复、节能 评估等文件
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内的项目的子项目需由 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证明文件;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集聚示范 区)内的项目需由当地发改部门出具项目证明文件;申报综合改革试 点区域内的项目需由试点区域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文件
-、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该项目是否曾获得其它省级资金支持、其他需说明情况(如成果 专利、认定证书等)
根据项目所涉及到的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提供硬件设备、软件 系统、系统开发费用、投资决算等相关数据统计表
(—)营业执照
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公 共服务平台项目需由集聚区管理机构出具平台证明文件;申报综合改 革试点平台项目需由试点区域管理机构出具平台证明文件
1公司基本情况
2公司财务情况
项目单位2018-2019年营业收入、利润、上缴税收、就业人员、 市场发展等(列表)简要分析及预测;
该项目是否曾获得其它省级资金支持
(四) 项目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资金拨付 证明以及结息单据(复印件由承贷银行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五) 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集聚示范区)项目需由当地发 改部门出具项目证明文件;申报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需由试点区域管 理机构出具证明文件。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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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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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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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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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额 或执行额 |
万元 |
申请财政资金 |
万元 |
项目所在地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4. 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附件6
XX市XX县(市)2020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人
项目 |
项目 |
项目 |
申报企 |
建设 |
建设规模 和主要建 设内容 |
建设起 |
投资来源 |
总投 资 |
2020年计划 |
项目 建 |
项目新增效益预测 |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完成 投资 |
请持容 申扶内 |
申请 扶持 |
项目 所在 集聚 区名 称 |
截止2019年底,项目己 获得各类政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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庁号 |
名称 |
分类 |
业名称 |
性质 |
止年限 |
(万 元) |
投资 (万 元) |
主要建设 内容 |
设地 点 |
销售 收入 |
利润 |
税收 |
就业 |
资金 数额 |
项金称 专资名 |
金源门 资来部 |
金 额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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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il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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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X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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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补助 贷款贴恩 财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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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项目资本 金 银行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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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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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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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配套 苴佃拎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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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汇总表请用EXCEL表制作。
附件7
省财政厅“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录入模板
注:更换为“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均壊写社会信用代码.
项冃支持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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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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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或姓名 (必墳项) |
单位类别 (必填 项) |
营业执照注册号(不含“ <1- 1) ”之类的副本号)或 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必填) |
组织机构代码9位 (不填“一”)或18 位 社会信用代码 (必填项) |
法定代表人 (必壊项)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或个人身 份证件号 (必填项) |
项目名称 (必壊项) |
财政支持金额(万 元) (必填项) |
项目简述(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等,3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