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申报的通知
钱洁 / 2020-0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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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市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苏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大数据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相关要求,2020年度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苏州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申报以企业自主申报为主,各地发改(经发、科信)部门,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特色产业园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宣传和辅导工作。

本次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15日。2017年至2019年已入库企业需及时更新年度经营相关数据。

二、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可登陆系统平台(可从苏州市发改委网站http://fg.suzhou.gov.cn右下方公共服务栏目“大数据企业申报系统”),完成注册登录、年度情况填报、入库申请等流程(具体可参考登录注册界面的操作手册),市发改委、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联盟将组织专家审核企业入库申请,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特色产业园进行企业类别筛选后完成入库申报流程。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在苏州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具有一定占比(以填报的合同额合计为准)。

(二)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主要包括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提供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软硬件产品或行业应用的企业。

四、相关要求

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工作实行自愿申报、专家审核、动态评估制度,各申报企业要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的资质、营收、业务合同等材料进行核验及实地抽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企业入库工作,这将作为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产业推进工作的重要支撑,也是今后项目申报、评优推优和政策支持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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