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开展2020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卢燕红 / 2020-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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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及时联系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发改部门,按时提交申报相关材料,各区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发改通知为准。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为深入贯彻 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创新驱动发展 “121”战略,推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 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升我市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和创新能 力,根据《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市级工 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领域

(一) 我市确定的“4+4+1”主导产业领域;

(二) 国家、省和我市明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 促迭新旧动能转换的“互联网+”、数字经济、共享 经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产业;

(四) 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市场前景的地方特色产业。

二、 申报条件

(一) 符合《南京市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和目标合理。

(二) 主要依托单位是行业龙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的高 成长型企业或髙校、科研机构等,在所属领域拥有先进的研发 试验设施和专门的研发场地,能够形成对突破制约产业转型升 级和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研发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

(三) 具有承担过市级以上科研计划、标准制定等经历, 拥有一批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有待工程化开发、技术含 量高和市场前景好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储备,有较强的带动性和 辐射作用。

(四) 鼓励开展产学研实质性的联合共建,联合开展技术 创新、组织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五) 管理与团队完备,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 队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拥有一定规模和较 高水平的人才队伍及专职科研人员,技术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 或博士学位。

(六) 经认定的独角兽、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优 先支持。

三、 申报要求

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填报《南 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见附件1),组织符合条件的单 位编制《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见附件 2)、《南京市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申请表》及附表(见附件3) 一
式2份(申请报告正反面打印,并用标签纸标明相关材料类型, 申请表用Excel格式,申请表及附表放在申请报告的首页一起装 订),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10月13日前,正式 行文报送我委(汇总表和申请报告的电子版一起发送至邮箱),我委将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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