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工业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培育及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4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并于9月25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工信局智能制造推进处。
为深入落实“六稳” “六保”部署,培育壮大工业电子商务 平台,更好地服务全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支撑我省工业 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工业电子商务重点平台培育及推 广应用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详见附件1),决定组 织开展工业电子商务重点培育平台及应用示范企业遴选。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面向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需求,从2020年 起三年内共遴选重点培育平台30家、解决方案服务商30家、创 新应用企业100家。通过遴选重点培育平台,推动企业加快平台 建设,强化服务能力,促进应用创新与落地,培养专业人才,打 造制造业“双创”升级版;通过遴选应用示范企业,树典型、立 标杆,加快供需资源对接,打造融合应用典型场景,加大宣传推 广力度,形成建平台和用平台双向迭代、互促共进的良好生态。
根据《工业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信软〔2017〕 227号)关于工业电子商务的定义和我省工业电子商务行业特点, 确定参与申报的企业范围(类型)为:江苏省工业电子商务平台、 工业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服务商和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企业(工业企 业),申报主体应为江苏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 1年。
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运营状况良 好,在本行业或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 独立运营至少一个功能架构完整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 或成功开发应用至少一个工业电子商务相关的解决方案,并有一 定的用户基础。
3、 具备较强的平台开发、项目实施、运维、可持续发展能 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5、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电子商务融合应用并取得积 极进展。
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拥有良好的信息化基础,在基于工业电子商务平台的应用 创新方面具有较强实力。
3、 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工业电子商务融合应用,在流程优 化、业务提升、模式创新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取得明显成效。
4、 工业电子商务创新应用的经验和模式在同行业或省内有 较大的推广意义或已推广应用。
遴选主要面向三大方向,申报主体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其 中一个方向进行申报。对于既有自建平台、又有创新应用的工业 企业,或既提供第三方平台、又有解决方案服务的企业,可选择 自身更有特色的方向进行申报。
1、由工业企业自建的集采集销平台及服务。包括大企业自行 开发建设、为企业内部及其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平台,以及将自建 平台向其他企业开放并提供专业服务的平台。
2、由工业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平台及服务。一是以钢铁、 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大宗交易为主的直接物料平台;二是以机电 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等多品种采购为主的间接物料(如MRO (维护、维修、运行))平台;三是以研发、生产、检测等制造 资源和能力在线交易为主的制造能力交易平台;四是以工业品跨 境采购、销售为主的跨境电商平台;五是涵盖以上四类交易对象 和功能的综合电商平台。
1、 采购和供应链解决方案。包括为工业企业采购、供应链管 理、供应链协同以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流程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服 务的企业。
2、 工业企业支撑服务。包括为工业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相关活 动提供物流、支付、信用以及广告、营销、数据分析等专业细分 服务的企业。
3、 工业电商平台支撑服务。包括为平台提供开发、运维、管 理以及仓储、物流、支付、结算等服务的企业。
工业企业应用工业电子商务平台或相关解决方案服务,在采 购、生产、供应链、营销等领域实现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 生产运营效率提升、供应链上下游高效协同、用户需求精准对接、 大规模个性化定制、基于数据的智能决策等应用创新和数字化转 型。
“平台培育及推广应用”由省、市工信部门共同组织,共分 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培育提升和支持推广等五个阶 段。
(一) 企业申报。省工信厅将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遴选,各 地工信部门应于当年截止日期9月28日前组织企业完成在线申 报,并提交推荐汇总表。
(二) 专家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 每年遴选10家重点培育平台、10家解决方案服务商、30家左右 应用示范企业。
(四) 培育提升。对于入选平台,将分别从服务能力提升、 用户需求对接、创新应用落地、地方市场拓展、体验中心建设等 方面予以重点培育,着力促进平台丰富资源、扩大规模和创新发 展,并将其与入选解决方案一并纳入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资源 池。
(五) 支持推广。对于入选平台、解决方案及应用企业,其 支撑项目将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在申报国家和省级企业两化深 度融合、工业互联网及相关类试点示范、专项资金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典型经验做法将收录典型案例集,并在全省加大示范推 广。
(一) 请各地工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积 极申报,并于每年9月28日前通过线上审核企业申报材料,提出 审核意见(其中,苏南各地每市每年推荐的平台数量不超过5家、 解决方案服务商数量不超过5家、应用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苏 中、苏北各地每市每年推荐的平台数量不超过3家、解决方案服 务商数量不超过3家、应用企业数量不超过5家),并附申报系统 自动生成的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5,加盖单位公章,一式 两份报我厅),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二) 申报采取电子化网上形式,参与申报的企业需在江苏 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填写相 关信息并附相关辅证材料(平台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2、解决方 案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应用企业申报书模板见附件4),本通知 及相关材料,可从省工信厅网站政策法规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