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补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度常州市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补助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胜利巷21号龚宅,补助88400元。
公示期: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3日。
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常州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