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指南(试行)》(宁工信规﹝2020﹞2号,下称《管理办法》、《工作指南》),现将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重点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医药与生命健康、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电路、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等八大产业链,参照《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南》的要求,做好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工作。
二、推荐申报流程
(一)按照《工作指南》要求,组织申请企业编写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格式要求和相关表式请在市工信局网站 “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按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方法(见附件1),对申请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初评。
(三)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适当形式,择优推荐符合重点领域、基本条件、《管理办法》规定和初评得分高于65分(包含65分)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各区、开发区结合材料初审情况,对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企业予以推荐。
三、申报要求
请各区、开发区在推荐申报的企业申请材料纸质版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020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江东中路265号)A238窗口(电话:68505238)。同时将企业申请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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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
2020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荐申报汇总表 | ||||||||
推荐单位(盖章):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所属行业 | 主营业务 | 软件企业 (是/否) |
材料初评分 |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有无严重税收违法行为;严重失信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企业申请材料是否通过真实性核查 (是/否) |
说明:所属行业应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GB/T4754-2017)》,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如“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