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苏化治〔2019〕5号)和《连云港市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程序和监管办法》(连化治〔2020〕3号)相关要求,经企业申请、县区申报、市级审核,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内的丰益表面活性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丰益高分子材料(连云港)有限公司、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科莱恩丰益脂肪胺(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三吉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符合化工重点监测点认定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