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州市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标杆”培育交流活动的通知
章孝德 / 2020-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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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杆活动是标杆管理法在质量领域的重大实践。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徐州行动纲要》,提高我市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根据《2020年全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要点》(省质委办〔2020〕6号)和《关于组织江苏省2020年度“质量标杆”培育交流活动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0〕161号)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质量标杆”培育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动企业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充分发挥优秀企业的榜样带头作用,营造“树标杆、学标杆、超标杆”的质量改进氛围,促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促进我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领域

 “质量标杆”交流活动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1)企业品牌培育;(2)质量能力提升;(3)企业文化建设;(4)质量管理信息化;(5)服务标准化和服务模式创新;(6)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基本条件

申请参与 “质量标杆”活动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在质量信誉、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2)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具有较高质量声誉,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奖、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称号的企业优先;

(4)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与其他企业分享经验;

(5)标杆方法成熟,在本企业应用2年以上并取得显著成效;

(6)标杆经验总结归纳完整、系统,方法清晰,工作程序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评价合理。

四、进度安排

(1)各县(市)、区、市级行业协会可推荐1-2家企业,并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和推荐函报送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处。

(2)市工信局将5月底前确定2020年度徐州市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并正式发布,确定的市“质量标杆”优先推荐省级“质量标杆”。

(3)年底前视情组织交流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质量标杆”活动是落实《中国制造2025徐州行动纲要》,推进质量品牌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2、建立机制,持续开展。各单位要将“质量标杆”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为持续开展活动创造条件,力求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创立标杆、学习标杆、实践标杆、超越标杆,持续发挥“质量标杆”活动的积极作用。

3、严格遴选,树立典型。“质量标杆”活动重在学习提高。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总结提炼在质量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经验。

4、企业主体,自愿参加。在推进活动过程中,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本着平等、自愿、广泛的原则,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质量标杆”活动落实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实践之中。

5、加大宣传,营造环境。加大“质量标杆”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质量标杆”经验,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营造创建质量品牌的浓厚氛围。为提高社会参与度和工作质量,委托市质量管理协会协助市“质量标杆”的评选和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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