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装备﹝2020﹞532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对照《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管理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申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对申报企业材料的真实性及政策相符性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市(区)推荐上报的重大装备数量不超过3个。
二、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企业线上需通过“服务平台”(网址详见附件1)填报并上传申报及佐证材料;线下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2份(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
三、请于10月29号前,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各地工信部门将推荐上报企业的纸质材料(2份)、汇总表(盖章)随推荐文件一并报送装备工业处,同时附申报材料的PDF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