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镇江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区)科技局,镇江新区科信局、镇江高新区科发局, 市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 战略,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现组织申报2020年镇江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 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范围
项目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 有创新性与可行性,有示范推广应用价值。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我市区域内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独立 法人单位,并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鼓励 项目申报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2. 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影响全市科技创新或在经济社 会发展中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 题申报。项目实施期为2年。
3.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课题组成员应相对稳定。近三年有应结未结或有同类别在研 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指导性项目。往年 已经立项支持或实质性研究内容相同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 理。
4. 凡涉及应用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与实 验的项目,需提供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复印件和从业人员上 岗证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 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市卫健委限报35项,其他项目 主管部门原则上限报10项。
2.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申报书、 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其中附件须附项 目负责人学.历、学位、职称等复印件。项目申报书相关表格 样式请在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3.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对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项目名称与研究内容是否符合相 关要求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择优推荐并认真填写《2020年 度市社会发展指导性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请各项目主管 部门将项目推荐情况汇总表与各项目申报书电子版集中报 送至市科技局农社处,审核盖 章后的汇总表与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各一份)。
4.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