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泰科易-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技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王源天 / 2019-12-06 00:00:00
1352 分享

泰科易-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技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

 

为促进泰州市技术市场发展,进一步做好泰科易-泰州网上 技术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泰科易”平台)专项奖励政策落实工 作,根据《泰科易-泰州网上技术交易平台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 行)》(泰政办发〔2015〕68号)、《泰州市技术经纪人奖励实施 办法(试行)》(泰科〔2017〕174号)、《泰州市企业科技人才专 员管理办法(试行)》(泰科〔2018〕7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 管理办法。

 

一、技术交易范围

 

办法所指技术交易,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技术 交易的有关规定,并签订规范、完整的技术交易合同,包括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其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品为载体提供技术和开发成果的,货品价本办法所指技术交易,一般不包括企业管理系统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系统的研发应用项目,不包括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图案、 花样等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主材料配方调整等项目。

 

二、主体资格

(1)必须是税收归属泰州市的企业;

(2)规范经营,三年内无较重社会失信记录。

 

2. 技术输出方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具备技术输出经营资格的企业;

(3)高校、科研院所等。

 

3. 技术中介方

(1)在泰州市区注册的技术经纪人(含技术经纪机构和自然人);

(2)具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或技术中介的 经营资格。

 

三、备案流程及要求

 

1.注册主体账号,完成实名认证;

2. 通过“科易宝”完成技术交易;

(1)企业发布技术需求,主管部门审核(“泰科易”平台每 月5日前汇总上月企业技术需求报主管部门);

(2)开展对接洽谈,达成合作意向;

(3)主管部门鉴证交易合同并进行审核;

(4)线上签约;

(5)交付技术资料、履约付款。

3. 进入技术交易备案系统,完善有关信息;

4. 打印相关报表;

5. 平台初审,主要审查主体账号的一致性,项目合同的规 范性;

6. 主管部门复审,科技局指定主管部门进行复审,主要审 查项目的真实性与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

7. 专家审核,按照市科技局项目评审管理办法,抽取专家. 库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全面审查,确定奖励金额;

8. 公示;

9. 发放奖励。

 

四、申报材料

1. 技术交易合同(通过奖励申报系统线上打印,加盖单位 公章);.

2. 交易合同履行信息表(通过奖励申报系统线上打印,加 '盖单位公章);

3. 科技专员奖励申请表(通过奖励申报系统下载,加盖单 位公章);

 

 

五、监管处罚

“泰科易”平台技术合同备案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核实将计入相关

 

主体的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平台运营方对已备案 合同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市科技局将取消奖励,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六、附则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自即日起实施。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