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科技局组织申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胡肺炎防治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专项的通知
王源天 / 2020-0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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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技局、医药高新区科教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安排,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感染肺炎疫情, 增强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现启动 市级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治技术及产品开发”专项申报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研究方向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坚持问题 导向,重点支持以下研究方向:

1.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及防护装备研究;

2.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快速诊断技术及产品(疫苗) 开发;

3. 中医药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中的应用研究;

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体系建设;

5.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消毒与废物处理技术研究与应 用。

.对早期快速检测技术及潜伏期监测技术、危重病人隔离治疗 方案研究等予以优先支持;对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短期内能及时 完成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 申报条件

1. 项目申报单位须为我市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

2.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并从事与项 目研究内容相关的专业领域,企业要求以科研带买入牵头申报, 医疗机构要求以副主任医师或硕士以上人员牵头申报;

3. 项目结题验收时要有一定量的临床应用病例;

4. 项目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关生物安全研究条件;

5.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信息的真 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 申报要求

1. 本专项申报不受项目申报数量限制,但同一人员原则上 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

2.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4日,项目执行期为 2020年2月-2021年2月;

3. 新产品、新装备研发财政资助30万元,诊疗技术、防控 技术研究等财政资助15-20万元。

四、申报方式

1 .请各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并经项目单 位及主管部门推荐;

2. 电子版请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邮箱,同时报送盖章扫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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