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研函〔2019〕264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19年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申报工作,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
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指导性项目,建设期不安排支持经费。
在无锡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研究人才队伍和条件,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行业服务能力的企业,已立过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不得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名称冠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申报条件详见省级工程中心立项标准(省厅通知中附件3)。
1.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报《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并根据申报书中的要求按顺序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份)送至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材料报送地点和受理截止时间请与各主管部门联系。
2.请无锡高新区科技局、江阴高新区科技局、宜兴环科园科技局根据省厅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省工程中心的立项标准,组织本辖区省级工程中心的申报、评审工作。
各市(县)、区科技局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将项目正式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7日(周三)前,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
无锡高新区、江阴高新区、宜兴环科园的推荐名单请在本地区公示后,将《拟推荐省级工程中心基础信息表》(省厅通知中附件4)加盖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公章于8月28日(周三)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