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高企培育力度,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高企培育目标任务,现就2020年度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条件为:1、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居民企业;2、2008年以来未被认定为国家高企;3、未进入省高企培育库;4、经过培育今年拟申报国家高企;5、企业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全面发动,深入摸排,鼓励引导企业申报。重点关注规上工业企业,特别是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新增有专利授权和申请的企业,新招引企业,以及有较好技术创新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各地要对申报企业进行逐家过堂,重点分析企业创新能力和成长性情况,精准开展对标补差工作,并指导企业填写《盐城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见附件1)。
四、2020年度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推荐分3批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20日、6月19日、7月20日,各地应于截止日前将推荐函、《盐城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报送市局高新处
附件1:
盐城市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申请表
单位:人、件、万元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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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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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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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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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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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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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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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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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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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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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知识 产权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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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I类专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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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专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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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知识产权情况(件) |
授权知识产权 |
I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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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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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知识产权 |
I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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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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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 建设情况 |
□ 国家级 □ 省 级 □ 市 级 □ 县 级 □ 自 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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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收方式 |
□ 查帐征收 □ 额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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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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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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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销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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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产学研合作关系(如有请标明合作高校院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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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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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申请表上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I类: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II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