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130号)要求,请各地科技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上市“金种子”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作出信用承诺。各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各地科技部门于6月19日前将《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含电子版),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高新处。
为深入贯彻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国科发区〔2020〕67号)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部署以及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遴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入库培育,畅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渠道,助推高新技术企业与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效对接,做大做强,现就2020年度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已设立或拟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尚未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2、企业已制订详细的上市工作计划,并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际运作,或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3、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对于拟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营业收入不作要求。
4、企业属于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或“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以及得到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资助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推荐高新技术企业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5、优先推荐上市筹备情况已报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并列入重点培育上市后备名单的企业,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等技术领域,经过培育有望达到科创板上市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
二、推荐程序
1、各设区市科技局负责辖区内培育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对地方推荐申报培育的企业,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通过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3.128.81/)进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系统”,填报《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入库企业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供必备的佐证材料。
2、申请入库的企业向设区市科技局提交《入库企业信息表》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附件材料必须与《入库企业信息表》所填内容对应,并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具体要求见附件2。
3、各设区市科技局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填写《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单位公章。各设区市科技局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含电子版),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创业中心火炬计划管理与科技企业服务部(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江苏机械大厦2003室)。
4、省科技厅对各地推荐的培育企业组织专家进行咨询,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已纳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后备库入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作出信用承诺(附件3),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或入库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各地科技部门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认真把关,坚决防止和杜绝弄虚作假,如有需要,可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
2、各地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 风廉政建设规定,把 风廉政建设和组织申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申报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坚决杜绝“有偿服务”行为的发生,不得委托或指定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为申报企业编写申报材料。各地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并做好对入库企业的跟踪服务。
3、对入库企业,根据其关键成长期的科技创新需求,省科技厅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择优支持其上市题材项目研发;会同江苏证监局加强对进入辅导阶段入库企业的指导和培训,加快企业申报上市步伐;对拟在“科创板”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省财政在企业取得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企业完成辅导备案、企业递交申报材料进程中,分阶段逐渐加大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李天童
联系电话:025-57715164
省创业中心联系人:韩佩、仇松杏
联系电话:025-83232218
附件:1.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
2.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3.企业信用承诺书
4.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
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区: 市 区(县)
企业所属行业: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本企业提交的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申报材料内容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〇二〇年 月
企业名称 (填写公章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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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高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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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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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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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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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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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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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 110 国有120 集体130 股份合作141 国有联营 142 集体联营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 港澳台商投资 210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230 港澳台商独资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90 其他港澳台投资 外商投资 310 中外合资经营 320 中外合作经营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90 其他外商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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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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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技术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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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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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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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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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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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工作进度 |
前期筹备阶段 |
1、成立上市工作班子并制订了上市计划 □是 □否 2、正式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 □是(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否 3、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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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改造阶段 |
1、完成股改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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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未完成股改,预计完成股改时间: 改制方式 : □新设 □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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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上市板块 |
□主板 □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 □科创板 |
1、拟提交省证监局备案 □是 □否 2、已在省证监局备案 □是 □否 (备案时间 备案文号 ) 3、证监会已受理 □是 □否 (受理时间 受理文号 ) 4、上交所已受理(科创板) □是 □否 (受理时间 受理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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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 |
1、拟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 □是 □否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已受理 □是 □否 (受理时间 受理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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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地方政府扶持的上市后备企业 |
□是 (批文及文号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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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正式上市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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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状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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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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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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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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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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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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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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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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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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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19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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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019年净利润 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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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估市值(拟上市板块为 科创板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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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创新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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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类型 |
1、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 □否 2、省创新型领军企业 □是 □否 3、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是 □否 4、纳入省高企培育库培育的企业 □是 □否 5、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企业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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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经费投入 |
近3年研发经费总额(万元) |
近3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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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知识产权 |
有效期内的授权专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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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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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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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
植物新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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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机构建设 |
1、已设立省级以上研发机构 □是 □否 2、研发机构名称 3、批准设立研发机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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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承担科技计划项目 |
1、国家科技计划 □是 □否 2、省级科技计划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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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培育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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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推荐 |
创业投资引入 |
加快上市辅导 |
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 |
研发机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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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技术需求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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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技术需求,请简述(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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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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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格中选择项请在□内打√。
2、所属于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填写;
3、所属技术领域: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填写。
附件2
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1、总目录;
2、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
3、《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与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6、处于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阶段的企业,需提供明确的改制方案;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需提供股改完成前后的营业执照;已在省证监局备案的企业,需提供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确认辅导日期的通知》;上市材料上报国家证监会审查的企业,需提供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科创板已受理的企业须提供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业务受理通知书》;已申请新三板挂牌的企业需提供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业务受理通知书》(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7、列入地方政府重点支持的上市后备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
8、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9、企业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10、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批文、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批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通知、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网上的江苏省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公告(复印件);
11、企业获得的授权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2、拟上市板块为科创板的企业,须提供市值评估依据说明。市值评估应合理选用评估方法,可依据企业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或可比公司境内外市场的估值情况进行判断。
附件3
企业信用承诺书
本企业已认真阅读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2020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了解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相关政策规定和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愿提出入库申请,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在申报过程中,真实、准确地填报了《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基本信息表》,并如实提供了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二、在成为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入库企业后,愿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和电话等方式获得相关通知信息,并提供企业有关需求信息。
申报企业(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江苏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企业名称 (以企业公章名称为准,请认真核对填写) |
所处阶段 |
拟上市板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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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证监会或上交所(科创板)审查 |
省证监局辅导备案 |
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提出挂牌申请 |
股改 完成 |
已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挂牌 |
正在进行股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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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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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信用承诺: 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对以上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承诺如下: 1、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2、本主管部门在审查推荐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3、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科技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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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所处阶段”请在相应空栏内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