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产业研究院《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苏科条发〔2019〕120号)要求,为做好组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申报组织。各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业认真研究申报通知,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和服务工作,努力提高申报的质量。
2、加强申报审核。各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内容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各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作出严肃处理。
3、请各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完成审核汇总后,于6月24日下班前将汇总表一式三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盐城市科学技术局科研机构与科技成果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