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政府《全市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盐政发〔2019〕76号)精神,为做好“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和“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政策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范围内经国家、省、市认定、2019年底资格有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材料
1、盐城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
三、相关要求
请各地科技部门认真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单位应报尽报,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于6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我局高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