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扬州市重点研发计划 (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张梦 / 2020-03-24 00:00:00
1200 分享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加快实现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现将2020年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新品种培育、地方优质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种植养殖技术研究、生物农药与生物肥料研究、智能农业装备研究、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应用与示范。

二、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扬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鼓励企业联合驻扬科教单位共同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施后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

3、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条件,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企业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自筹经费匹配不符合要求不纳入评审。优先支持学科带头人领衔的,技术含量高的,投入达一定规模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各县(市、区)限报6项,功能区限报2项;扬州大学、里下河农科所、省家禽所限报4项,其他市直单位限报1项;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和示范区分别增报6项和3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增报3项。

2、各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工作;驻扬高校、科研院所等市直管理单位由本单位内设的科技管理机构组织申报。各主管单位优先推荐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项目、市产研院专业所开展的项目、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等。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确保各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可证明。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4、禁止重复申报。有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市重点研发计划和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在研项目须在申报截止前完成项目验收全流程,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市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5、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6、申报材料网上报送,网址为扬州市科学技术局上首页链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一份用A4纸打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科技局农社处。相关附件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有关品种审定证书证明、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7、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8、申报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