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扬州市重点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张梦 / 2020-03-24 00:00:00
1195 分享

2020年度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重点聚焦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要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效科技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1、关键技术应用研究项目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题,在生态环境治理、公共安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主要支持对我市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关系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显著、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项目。

2、生物医药应用项目

针对我市医药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产品,推动我市医药产业迈向中高端。

3、公共卫生(医疗)项目

重点支持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创新性诊疗和防控技术项目,着眼于总体布局,激励原始创新,攻克并推广一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提升我市临床医学应用研究整体创新水平。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扬州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投入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申报,鼓励企业联合科教单位共同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在编、具有固定劳资关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的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实施后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或产业共性技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3、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条件,高校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的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企业项目自筹经费与申请市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自筹经费匹配不符合要求不纳入评审。优先支持学科带头人领衔的,技术含量高的,投入达一定规模的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实行限额推荐申报组织。各区限报8项,功能区、扬州高新区限报2项;扬州大学限报15项(其中扬大医学院、扬大护理学院申报比例均不低于30%);部省属科研机构限报4项;三级甲等医院限报10项;其他市直单位限报2项,其中市三院、市疾控中心可增报2项。

2、各区科技局,扬州高新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经发局,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对辖区内项目进行组织申报工作;驻扬高校、科研院所等市直管理单位由本单位内设的科技管理机构组织申报。各主管单位优先推荐依托重点实验室开展的项目、市产研院专业所开展的项目、产学研联合申报的项目等。

3、本计划项目凡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认真对照申报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对申报项目单位的经营状况、资信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查实,确保各申报项目考核指标可量化、可考核、可证明。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项目组织申报的指导和服务工作,保证项目组织质量和项目水平。

5、禁止重复申报。有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市重点研发计划和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在研项目在申报截止前须完成项目验收全流程,否则取消申报资格;同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限报一个项目;同一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市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6、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项目的或有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7、申报材料网上报送,网址为扬州市科学技术局上首页链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一份用A4纸打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报市科技局农社处。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与本项目有关知识产权证明、项目科技查新报告(申报日前一年内有效)、合作协议等复印件。

8、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9、申报咨询:市科技局农社处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