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充满活力的新兴科创名城,进一步推动我市区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2020年度市软科学研究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实施,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突出支持重点,强化研究的针对性,提高成果应用性和时效性。现将项目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支持重点
1、区域发展创新类
包括新兴科创名城建设、高新区争先进位、创新型县(市、区)、创新型乡镇、创新型园区、科技创新“十三五”绩效评估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论证等方面研究。
2、产业科技创新类
包括自主可控产业技术供给体系建设、提升科技产业综合体建管用水平、众创空间可持续发展对策、发展壮大科创产业、提升产业科创水平、先进制造业集群、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
3、企业技术创新类
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研究、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培育、产学研合作与技术转移、技术创新国际化、企业科技创新管理等方面研究。
4、科技政策类
包括创新驱动推进供给侧改革路径、创新政策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路径等方面研究。
5、创新生态环境类
包括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体系顶层设计、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高层次人才激励和评价、大运河文化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华人华侨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模式与机制、市民素质提升工程、特殊行业从业人员心理健康关注与干预机制创新以及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方面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学术团体、咨询机构、 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作积累,在研究过程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与协调组织工作,无在研市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3、项目研究方案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三、申报要求
1、本项目分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大类。重点项目主要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科技工作部署,采取定向组织方式。面上项目由申报单位根据选题范围和支持重点定题申报。
2、驻扬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市直部门的项目直接报市科技局;市直部门下属单位的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查推荐;其他单位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单位所在地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由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科技局。
3、项目采取限额申报,高校院所审查推荐项目数不超过5项,其他单位审查推荐项目数不超过2项。
4、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两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科技计划项目。
5、市科技计划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同一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6、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全省科技管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规定,把 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7、申报材料网上报送,网址为扬州市科学技术局上首页链接“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同时报送一份用A4纸打印,按封面、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至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政策法规处。
8、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9、申报咨询: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