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常州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
钱洁 / 2020-07-29 00:00:00
1177 分享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常发〔2017〕15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7〕63号)文件精神,培育和壮大全市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常州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8〕128号,现将2020年度常州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0年8月14日下午5:00前已通过网上(备案网址:“常州市技术创新网”http://kjj.changzhou.gov.cn/)备案和书面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2.机构对照《常州市备案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所述条件,自主申报绩效评价材料,经辖市区科技局初审后推荐上报。 

二、组织方式 

1.申报。已备案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自行申报。 

2.形式审查。所在辖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常州市科技服务业协会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 

3.评价。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按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评价体系进行评价。 

4.考察。市、辖市区科技局对照评价标准,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 

5.资助方式。市科技局根据评价和考察情况,以绩效后补助方式给予资助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 

1.2020年常州市备案技术转移机构绩效评价申报书。(见附件1); 

2.常州市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交易相关信息及其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汇总清单(见附件2); 

3.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应盖有买卖双方公章,原则上写有促成交易的技术转移机构); 

4.技术转移机构与买方或者卖方的技术交易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5.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相关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6.技术转移机构可提供促成技术交易收取佣金时开具的发票或收据复印件; 

7.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8.机构专职人员名单(交社保人员请提供社保号); 

9.机构2018-2019年连续两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10.常州市科技服务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 

11.省培训合格技术经纪人名单与证书等证明材料; 

12.科技服务典型案例佐证材料; 

13.机构章程、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等规范管理的证明材料; 

14.其他能佐证机构业绩和服务能力的附件材料。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顺序简装成册。申报单位对评价材料真实性负责,我局将对申报材料做好保密工作。 

2.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送至辖市(区)科技局,辖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加盖辖市(区)科技局章后请于8月28日下午5:00前将申报材料与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的纸质件及电子件,统一报送至常州市科技服务业协会,地址:常州市钟楼区玉龙路科技创新大厦三楼B314室(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对面)。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