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19年度南通市基础科学研究 计划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计划类别
(-)基础科学研究计划
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将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重点 支持“3+3+N”产业的原创性科学研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实 现前瞻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升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核 心竞争力。
(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
民生科技计划将围绕我市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发展问 题,重点支持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公共交通等领域 的共性关键技术、科技示范和推广,培育民生创新能力,提升科 技惠民、科技惠农的实力和水平。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市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高校院所、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 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两个以上单 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 议。
2. 申报项目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研发机构,近三 年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2018年度科技统计年报中研发投入占 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一般不低于2.68%0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 申报项目原则上须符合申报通知中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 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
2. 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 划立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3. 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 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 期目标,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 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三) 申报项目承担人条件
1. 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 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 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 负责人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含临床医学中心)
3. 其他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前3名人员)已承担市级科 技计划在研项目应不超过2项。
(四) 其他申报事项
1. 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申请财政资助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申 报通知中明确的额度,且不得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50%0
2. 信用记录。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存在国家、 省、市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 受理;对列入南通市失信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项目不 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 区人才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 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经发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 申报和推荐项目。市属企事业单位、省驻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 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 报。
各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市相关部门(主管部 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符合规定要 求并推荐的须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有限额申报要求的应进行 必要的论证筛选,并按限额和申报要求推荐。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采取弄 虚作假等手段取得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单位,一经发现,除取 消立项资格、追回资金外,将记入南通市科技信用档案并向信用 南通报送相关信息,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 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2. 各申报主体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通市科技 计划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INFO.NET.CN )注册(已经 完成有效注册的除外),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在线填写《科技项 目综合信息表》以及所申报计划的《项目申报书》,必备附件和 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同 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 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目录顺序平 装成册,一式两份(所需份数有不同要求的按具体申报通知要 求),报项目主管部门。
3. 申报通知中明确的申报要求和条件,必须提供相应的佐证 材料。
4. 项目主管部门在审核纸质申报材料时,应核对纸质版与项 目管理系统中电子版数据的一致性,防止发生电子版申报材料中 部分附件缺失的情况。
(三)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 注意事项
1.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19年7 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其他要求按相关申报通知规 定执行。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 室(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
2. 对项目预期成果,申报主体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预判的 原则认真填报。预期绩效应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 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不得虚报、谎报和夸大。对未制 订预期绩效目标或目标不明晰、不合理的,不予立项资助。
3. 项目申报单位在编报项目申报书时,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合 理需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 编制项目经费。
4. 申报材料包括市财政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 诚信承惡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 报书及其他能反映项目、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情况的材料。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1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5. 申报材料所有内容必须通过南通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填 写和上传。除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和项目 申报书外,其他附件材料必须用原件扫描或拍摄成图片(jpg格 式,单位图片文件大小在1M以内)后上传到系统中。
6. 装订顺序: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发展资金申请使用 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 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
附件1:
2019年度基础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
1. “3+3+N” 产业
围绕高端纺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三大重点支柱产业,智 能装备、魏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三大重点新兴产业,以及 符合产业发展导向、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的交通、铁路、港口、 航空、建筑建工、食品、生物医药等N产业,加强技术储备, 支撑产业整体提升。
2. 现代农业
围绕农业高科技领域,研究动植物遗传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技术、地方特色草食动物新品种(系)选育快育技术,有突破性 的农作物、果蔬、林木、花卉等新品种选育技术,及精准育种、 智慧农业、农业信息与物联网、绿色生态发展等领域的研究。
3. 公众健康
围绕地方常见病、多发病,开展病原机理研究;高发肿瘤的 早期精准诊断技术和诊疗方案研究;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代 谢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立体化防治”技术研究;发挥传统中医 优势,围绕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中医药防治技术的基础 研究。
4. 检验检测
围绕与民生相关的食品、药品、计量、化工、环境监测、社 会安全、机械电气、金属材料、新型纤维材料、纺织品以及其他 热点问题开展的检验检测技术研究、标准制定。
5. 其他
围绕生态环境、公共安全、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智慧南通建设、文化保护等其他民生社会事业开展的 基础研究。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指令性项目主体必须是在市区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 事业等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 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
2. 申报项目符合本计划领域要求,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 和较强的技术创新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 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 础,创新水平居省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具备申 报项目领域的研发经历和实绩。
3. 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有货币资金 与市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项目研究内容明确,目标清楚可 量化,有明确的项目成果完成形式。
三、 组织方式及其它
1.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
2. 本计划鼓励自主选题、自由探索,指令性项目资助额度3 万元,立项当年拨款。
3. 指令性项目:省属三甲医院限报40项、市属卫健委系统 共限报60项、本科院校各限报80项、专科及民办院校各限报 20项、研究型事业单位各限报10项、每家企业限报1项。
4. 指导性项目:市区单位按照指令性项目申报数的1:1.5眼 报、县(市)科技局限报20项。
5. 申报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的项目,请在申报书的“类别” 栏注明,推荐部门分别制定汇总表并盖章,项目申报后不得调整 类别。
附件2:
2019年度社会民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一、 支持领域
1. 民生事业
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围绕生态文明、环境 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节能降耗、城乡垃圾、可再生能源、 绿色建筑、交通运输、港口物流等领域开展的关键技术研究及示 范。
2. 公众健康
围绕环境与健康、重大传染病防治、出生缺陷及妇女儿童健 康、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康复等重点领域,开展疾 病的筛查、预测预警、早期干预技术和疾病治疗等关键技术研究 及示范。
3. 现代农业
农作物绿色生产及产品加工、稻麦优质丰产高效、畜禽水产 规模化生态养殖及智能化管理、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智慧化生 产管理、农业智能专用装备等领域的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
4. 生物医药
高端医疗设备、配套试剂、医用材料、医疗器械、重大疾病 防治新药、治疗重大疾病的现代中药,面向组织和器官再造、新 型高效生物医药、农药、兽药及生物制品等产品研究。
二、 临床医学中心建设
根据“健康南通2030规划纲要”和我市临床医学现状,依 托江苏省级临床重点学(专)科,立足临床医学导向,建设市级 临床医学中心,打造南通特色临床医学品牌,在省内建立临床技 术创新联盟以及健康大数据平台,实现诊治信息的集成共享和分 析统筹,打造跨学科的临床专科协同研究网络。中心形成由首席 临床专家领衔,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省内一流的协同创新科 研团队、临床诊疗和研究平台、杰出人才集聚平台和交流平台。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在市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 构。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在职人员,在法定退休年 龄前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市区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农业、生物 医药等科技型企业共同申报,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 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牵头单位做好协作投入资金分期支 付计划,并附合作协议。
2. 民生科技计划指令性项目分重点和面上两类,其中:重点 项目资助2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10万元。临床医学中心项目资 助80万元。民生科技计划(面上和重点)和临床医学中心均为 后补助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要先行投入项目实施资金,做好资金 运筹工作,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补助。
3. 申报单位须提供必要保障条件和自筹资金,自有货币资金 与市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项目研究内容明确,目标清楚可 量化,有明确的成果完成形式。
4. 申报民生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转化应用、示范推广 单位和面积,有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等。
5. 申报指南第2点“公众健康”重点项目,要求建立在省内 领先的疾病规范化诊疗技术新方案,并在3家以上市内二级以上 医院推广,单病种临床研究病例不少于200例;面上项目除临床 研究病例不少于50例,其它要求与重点项目相同。
6. 申报指南第4点“生物医药”项目,应具备医药相关产业 的生产经营资质,申报企业必须获得GMP认证,不接受不具备 生产经营资质的高校、科研院所单独申报。
7. 申报临床医学中心项目,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三级医 院,选择专科疾病2个以上,形成符合国际、国内规范的疾病诊 疗技术,并在市内5家以上医院推广,单病种临床研究病例不少 于300例。鼓励医院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8. 优先支持科技服务超市、科技特派员等农业科技创新载体 及“走、帮、服”地域组织企业申报的项目。
四、组织方式及其它
L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期2年,临床医学中心项目期3年。
2. 民生科技计划指令性项目:省属三甲医院限报40项、市 属卫健委系统医院共限报60项、本科院校限报40项、专科及民 办院校限报15项、研究型事业单位各限报10项、每家企业限报 1项。重点项目申报数不超过总数量的30%o
3. 民生科技计划指导性项目:市区单位按照指令性项目申报 数的1:1.5限报、县(市)科技局限报20项。鼓励医院与高校、 科研机构联合申报。
4. 临床医学中心项目:以三级医院为单位,组织研发团队申 报。省属三甲医院推荐4项,市属卫健委系统医院共推荐5项, 其它单位推荐1项。临床医学中心不接受指导性项目。
5. 申报指令性或指导性计划的项目,请在申报书的“类别” 栏注明,推荐部门分别制定汇总表并盖章,项目申报后不得调整 计划类别和项目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