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推荐科技部 “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的通知》(苏科成发〔2020〕9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可参考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重点面向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围绕助力经济复苏,重点聚焦智能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高端纺织、船舶海工、电子信息、现代农业、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等领域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我市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特别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项目。
3.每个项目承担单位不超过2个,不设课题。项目能够在2年内完成,内容不涉密。项目国拨经费需求按50万元和100万元两档定额提出。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注册时间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项目负责人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于4月10日至25日完成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在线填报后,将导出的申报材料电子版(PDF),连同企业诚信承诺书、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产品技术水平、应用成效、经营业绩等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封面上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27日报县(市)区科技局。
2.项目审核。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报《推荐“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清单》,加盖公章,于4月29日连同项目申报材料、采取的具体举措、安排的专项资金情况统一报送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部。
3.专家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遴选出推荐申报项目。优先推荐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获得市级财政、县(市)区财政资金支持的4个项目,其中国拨经费每项100万元的1项、每项50万元的3项。国家和省级科技部门已经立项支持正在执行期内的项目不再推荐。
4.推荐项目。市科技局于5月7日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对各市推荐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出推荐项目,推荐至科技部。
5.立项支持。科技部对项目进行终审,确定立项项目。江苏省科技厅组织项目牵头单位签署项目任务书。
三、具体要求
1.专项项目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并选择“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作为推荐单位。未注册的申报单位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
2.各县(市)区科技局要高度重视、严格审核,杜绝推荐弄虚作假等涉及严重失信、违规、违法项目。要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做好项目申报的各项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