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开展协同创新,促进技术革新和产品升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能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18〕13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年第一批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合作对象为本企业或者集团全资控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的;合作对象或合作研发人员是该企业的发起人、出资人、债权人、股东、董事、高管等身份或其它利益关系的,企业申报项目不予支持。
2、企业通过“南通市政府支持企业发展项目管理系统”(http://58.221.238.146:6020/xmsb)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所需附件,将纸质申报材料(需与系统申报材料一致)提交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 门联合推荐报送市科技局。
二、企业申报材料
1、填写《企业申报承诺书》(附件1)。
2、填写《南通市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附件2)。
3、项目合作成效结题报告(附件3)。
4、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⑴科研院所、高校(或科研处、校地科技合作处等)、国家大学科技园盖章确认的技术合同(开发、转移)或协议、技术合同登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尚需提交南通市商务局技术进口合同登记材料。
⑵企业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须2名企业本项目研发人员签字,注明与某单位某项目的合作经费)、合作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须2名合作方的项目研发人员签字、加盖合作方单位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合作方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或财务部门公章)等相关佐证材料。
⑶成果证明材料(销售合同、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科技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双面)装订成册,正副本各1份。其中正本须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的签字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汇款凭证和发票原件备查。
三、其它事项
1、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对申报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区 门积极配合。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材料不全的予以退回;对符合申报条件且材料完整项目,将申报项目推荐表(须加盖区科技和 门公章)和申报纸质材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2、推荐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地址:崇川路58号南通市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