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民生科技-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指导性项目的通知
钱洁 / 2020-10-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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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产业科技创新高地和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拟组织实施2020年度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民生科技-医疗卫生应用基础研究)指导性项目,针对重大疑难疾病和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等临床医学应用领域,攻克并推广一批疾病预防、诊疗关键技术,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同时为国家、省基础研究项目提供技术储备。

一、申报原则

1、以获得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市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整体水平。以培养造就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为目标,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临床医学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项目申报分青年人才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组织,优先支持今年经专家评审后未立项的项目。

2、各主管部门按确定的数量进行限额申报。为支持临床护理人员开展研究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临床护理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申报数量为15项,其他主管部门也可在指标范围内组织临床护理类项目申报。

3、苏州市药学会、苏州市中医学会、苏州市中西医结合学会必须先与合作企业签订协议并报送市科技局,然后组织项目评审和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kjxm.szkj.gov.cn/)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至11月15日。

2、项目申报人应根据“医学学科申报代码表(一级代码)”中的专科类别自行确定研究方向,不在代码表中的医学领域相关课题将不接收申报。

3、申报项目时,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参加他人申报的项目不超过1项,临床护理类项目必须由护理人员申报。

附件一:

各有关单位限额申报数

主管部门

受理项目限额(项)

苏州市卫健委

50+15

张家港市科技局

10

常熟市科技局

10

昆山市科技局

10

太仓市科技局

10

吴江区科技局

8

吴中区科技局

8

相城区科技局

8

姑苏区经科局

6

工业园区科信局

8

高新区科技局

10

合计

153

 附件二:

临床专科分类代码表

序号

专科名称

序号

专科名称

1

心血管内科

20

急诊科

2

呼吸内科

21

神经内科

3

消化内科

22

皮肤科

4

内分泌科

23

眼科

5

血液内科

24

耳鼻咽喉科

6

肾脏内科

25

精神科

7

感染科

26

小儿外科

8

风湿免疫科

27

康复医学科

9

普通外科

28

麻醉科

10

骨科

29

医学影像科

11

心血管外科

30

医学检验科

12

胸外科

31

临床病理科

13

泌尿外科

32

口腔科

14

整形外科

33

全科医学科

15

烧伤科

34

中医内科

16

神经外科

35

中医外科

17

肿瘤科

36

中医养生康复

18

妇产科

37

针灸

19

儿科

39

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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