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
根据《管委会(区政府)关于印发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备案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高新管〔2020〕54号),现将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办公孵化用房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项目实施期内的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苏州高新区众创空间办公孵化用房租金补贴申请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主要包括:1、场地使用证明;2、场地租赁发票;3、区级众创空间立项文件;4、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请按要求组织材料,统一报送苏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两份于2020年10月20日前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