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指南!附各市各州认定条件标准、奖补时间+流程归总
江露 / 2025-12-15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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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指南!附各市各州认定条件标准、奖补时间+流程归总!申报主体需为省内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含加速器及众创载体),由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牵头,并符合《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核心条件包括:运营满1年及以上,标准型孵化器须提交2025年度孵化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时间流程紧凑: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月12日前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在线提交材料;各市州科技局于1月19日前完成初审并在线推荐;湘江新区管委会则于2月2日前完成辖区孵化器认定备案。逾期不予受理,建议尽早准备以把握机遇。长沙、邵阳、岳阳、常德、益阳、娄底、怀化、郴州、张家界、株洲、湘潭、衡阳、永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各地需要咨询了解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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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1.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省内可为科技型初创企业和创业团队提供经营设施、创业辅导、技术支持、市场拓展、投资融资、管理咨询等专业服务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含加速器及众创类孵化载体)。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可牵头申报。

2. 须符合《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类型认定标准

一、基本型

主体要求 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

场地要求 具有产权清晰的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赁或协议使用)孵化场地,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

团队要求 具有全职的职业化运营管理团队,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

在孵要求 入驻创业企业(团队)不少于15家,上年度新注册企业占比不低于20%。

服务要求 围绕入驻团队和在孵企业的需求,提供较为完善的物理空间、技术支持、创业辅导、政策咨询、人力资源、财务法律、市场推广等各类孵化服务。

资金要求 能够联动至少一支孵化资金,围绕服务的团队和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

活动要求 每年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 10 场次。

毕业要求 上年度至少10%的在孵企业达到毕业企业条件。

法律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二、标准型

主体要求 运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

场地要求 具有产权清晰的孵化场地,可自主支配(自有、租赁或协议使用)孵化场地,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

 团队要求 具备职业化运营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产业领域从业背景,以及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方面丰富经验,配备较强的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创业导师,专职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创业导师。

服务要求 围绕在孵企业需求,提供较为完整的经营设施、技术支持等服务,具备自建或合建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

在孵要求 在孵企业不少于25家(聚焦细分产业领域,在相关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70%以上),上年度新注册企业不少于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占比不低于20%。

资金要求 上年度通过单独或合作出资设立的孵化资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完成股权投资且确权实缴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或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20%。

收入要求 单独核算孵化服务收入,上年度除房租及物业之外的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

成长要求 上年度不少于20%的在孵企业营业收入或研发经费投入同比增长超过 20%。

毕业要求 上年度至少10%的在孵企业达到毕业企业条件。

统计要求 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制度,至少报送1年真实完整的统计数据。

法律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保、质量和安全事故,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三、标杆型

强产业属性 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汇聚并服务一批早期创业项目和科技型企业,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近两年每年服务的细分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不少于30家。

强服务功能 聚焦前沿技术开展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搭建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设计、验证、检验、测试等专业服务;全方位赋能企业成长,提供产业对接、市场推广、企业管理等增值服务。近两年每年服务和投资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不低于30%。

强人才牵引 管理团队由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产学研复合型人才或在龙头企业具有资深从业经验的领军人才牵头组建,懂技术、懂创业、懂投资、懂产业;具有一支高水平专业孵化服务队伍。

强投资赋能 能够联动至少一支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细分产业领域股权投资基金,围绕服务企业投早、投小、投长期。

强加速效应 能够带动一批前沿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培育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营业收入等快速增长。

二、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方式

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登录地址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使用原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进入“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功能模块,选择2026年-创新平台计划”栏目在线填报。

三、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审查推荐

1. 各市州科技局负责根据省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基本型、标准型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科技云”上传推荐结果,并书面推荐到省科技厅。

2.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湖南湘江新区第二批省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发〔2024〕9号)要求,湘江新区范围内基本型、标准型孵化器的受理、评审、认定、公示等各项工作,按属地原则由湘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将认定结果书面报送省科技厅备案。

四、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有关要求

1. 原则上申报主体应当具备1年及以上运营时间。

2.《管理办法》中上年度数据以2025年数据为申报依据,申报标准型孵化器应当提交2025年度孵化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3. 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12日前完成系统申报。

4. 请各市州科技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并于2026年1月19日前通过“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申报推荐,导出申报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在该系统中上传,不再接受纸质推荐函。

5. 湘江新区范围内基本型、标准型孵化器,请湘江新区管委会于2026年2月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认定结果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6. 各市州及湘江新区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系统在线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五、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说明

1. 本次只对基本型和标准型孵化器进行认定。标杆型孵化器认定采取定向申报及择优认定方式(另行组织),已获得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2026年高能级共性研发和孵化平台培育类项目立项的孵化器纳入标杆型孵化器管理。

2. 自《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为政策衔接过渡期,过渡期内相关机构原有“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资格继续保留,同时可按《管理办法》申报“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过渡期结束后,未获得“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资格的原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再保留相应资格。

六、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补贴

长沙市

市级(2023年发布)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根据实际孵化成果予以分档补助。

对经认定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 星创天地,按其上年度新增孵出或新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给予 分档奖补,补助标准为:年营业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 每增加一家奖补 5 万元;年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上、小于 2 亿元 (含)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 10 万元;年营业收入 2 亿元以上 的企业,每增加一家奖补 20 万元。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按规定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经开区(2023年实施)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双创载体200万元、5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双创载体100万元、30万元奖励,晋级补差。对当年度评定为国家级、省级A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开福区

新获批或引进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运营补贴。(2020年发布)

招商奖励。对上一年度新引进的孵化项目(在区内注册并独立运营)达到10个以上的,按照0.1万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每年不超过10万元。对上一年度入驻孵化载体(基地)的企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总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年给予5万元奖励;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每增加20万元,再按1万元的标准叠加奖励。每年累计不超过50万元。(2023—2028年)

浏阳市2023年发布

通过科技部、湖南省科技厅、长沙市科技局认定或授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技术创新中心、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配套资金补助(单个科技创新平台或基地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通过浏阳市科技局认定和验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给予6万元补助。浏阳市本级科技孵化器、星创天地建设补助资金不参与上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配套补助资金累计。

湘江新区(2023年)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 ,  一次性支持 50 万元 ; 对当年通过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 ,  一次性支持 30 万元 。  对当 年评定为国家级 A 类孵化器 、  众创空间 ,  一次性支持 10 万元 ;  评定为省级 A类孵化器 、众创空间 ,  一次性支持 5 万元。

雨花区(2023年发布)

新设立经科技部门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 企业孵化器的,认定当年或次年一次性分别给予10 万元、20 万元、30万元扶植。新设立经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市级、 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的,认定(备案)当年或次年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 万元扶植。

对经科技主管部门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植。

长沙县(2023年发布)

对新增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 化器,给予三年建设及运营支持,按不超过其实际投入额的 50%,每年给予不超过 100 万元的补助。

益阳市

市级(2022年发布)

被科技部新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被新认定为相应省级平台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赫山区(2023年—2028年)

对新认定(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新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常德市

市级(2022年—2025年)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补助100万元/家、20万元/家;获批国家级、省级其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分别补助30万元/家、10万元/家。对获批市级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期满评估(评价)为优秀(不超过总量的1/3)的给予适当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武陵区有效期至2025年8月16日

根据工作实际和年度重点,按科技重大项目、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重点研发计划、创新研发平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等进行分类支持。

(一)科技重大项目。重大项目是指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产业化关键技术、公益技术集成攻关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而设立的、能显著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奖励补助方式。

(二)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普阵地建设。鼓励创新创业,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普阵地建设等,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事后补助方式。

安乡县(有效期至2025-12-31)

对国家、省级新认定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临澧县(有效期至2026-04-22)

对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研发平台的,分别补助50万元/家、30万元/家、10万元/家;对国家级研发平台在临澧建立分支机构或中试、产业化基地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家。对获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补助30万元/家、10万元/家;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其他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的,分别补助30万元/家、10万元/家、5万元/家。以上均为一次性补助。

津市市(有效期至2023-12-31)

支持建设公共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奖励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

郴州市(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鼓励园区、龙头企业创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分别一次性给予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

怀化市(信息时效期:2025-12-31)

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科普基地,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娄底市

经开区(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

湘潭市

经开区(2022—2025年)

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获批的国家、省、市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湘西(2022-2024年)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示范基地)等研发平台和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成果转化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基地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州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15万元资金补助(含固定资产补助)。

岳阳市(2022年发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配套支持。

株洲市2023年发布

高新区

支持区内非国有企业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补助。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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