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中心30万!中试50万!绿色工厂50万!上云20万!根据金牛区支持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补贴奖励整理,盘点工业精品、“三品”标杆、制造业创新中心、软件与互联网、工业设计中心、中试、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重大技术装备首台质、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重大专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上云、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主辅分离、立园满园、工业上楼、建圈强链、人工智能+、高端芯片、量子科技、重点龙头企业、拓展市场等内容,详情如下,需要咨询了解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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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践行合规经营责任,对本区域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组织机构。
二、支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1.支持工业加快发展。对年度生产规模同比正增长的工业企事业单位,按照生产规模、增量及增速,分梯度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2.支持软件与互联网产业加快发展。对年度经营规模同比正增长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事业单位,按照经营规模、增量及增速,分梯度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3.支持企业培育品牌。对新入选国家、省、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消费名品”、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工业精品”等优质品牌的企业(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上榜的“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四川制造业企业100强”“成都制造业企业100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提升资质能力。鼓励企业申请重点产业国内行业资质许可、市场准入和适航认证。对于新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国家国防科工局认定的资质许可、产品认证,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5.支持制造业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分别给予10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纳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名录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获批建设的国防领域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6.支持公共服务平台赋能产业。鼓励聚焦重点产业建设并开放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或研发平台,对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按核定服务设备或研发设备更新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为非关联企事业单位提供中试小试、检验检测、试验验证、信息服务等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并产生实际收入的,按年度核定平台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公共服务平台融合人工智能、数字孪生、开放自动化等先进技术,加快对中小企业的赋能应用,对非关联客户数量达到50家且经营规模达到2000万元的服务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7.支持“三首”产品发展。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大技术装备首台质、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产品,分别给予单个产品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8.支持开展创新应用示范。鼓励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在教育、医疗、交通、文旅赛事、公共安全、绿色环保等领域开展创新应用示范场景建设,根据项目创新带动能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示范引领作用等指标,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特色应用示范项目,按照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3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市级标杆场景、未来场景实验室和创新应用实验室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9.支持承接重大专项。对纳入市级以上支持的产业转型升级、卫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揭榜挂帅、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等重大产业专项并新通过验收的,按国家级、省级、市级奖励金额的20%、10%、5%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0.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大力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符合工业领域设备更新重点方向的优质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1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奖励。
11.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支持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首次,评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试点类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对完成“智改数转”线上评估、线下诊断的企业,给予最高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评定为市级三星级以上的“上云”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2.支持企业智能化转型。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对首次达到三级以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的评优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入选国家级、省级5G工厂名录的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3.支持企业绿色化转型。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
14.支持企业主辅分离。对工业企业另行单独成立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年度经营规模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按核定年度经营规模的2%,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制造业园区“立园满园”
15.支持特色立园。鼓励制造业园区聚焦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人工智能等主导产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特色产业园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市级以上都市工业重点点位的产业社区特色街巷、专业楼宇持续建设,对在创新实践、公共配套建设等方面获得市级奖励资金支持的,按市级奖补金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16.支持企业满园。鼓励园区聚焦先进制造业细分领域培育优质企业,对于年度新增5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净增3家以上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分别给予园区运营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园区年度生产规模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给予园区运营单位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17.鼓励“工业上楼”。鼓励工业企业利用存量土地新建或现有厂房改建三层以上工业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五)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
18.支持空天信息产业发展。鼓励开展卫星载荷、航空发动机关键动力部件、无人机整机制造、地面系统及配套设备的研发制造,卫星应用及低空经济场景建设。对企事业单位在链主企业带动、加快空间基础设施布局、完善地面站网配套、卫星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质许可、推进行业标准体系建设、产品市场开拓、应用场景拓宽等方面获得市级奖励资金支持的,按市级资金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19.支持“人工智能+”发展。支持企业开展行业大模型研发应用,对成功通过国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的模型,每个模型给予5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上榜,对新入选国家部委发布的人工智能相关领域典型案例,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开放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对新入选市级人工智能标志性应用场景,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0.支持高端芯片产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高端芯片设计及研制,对使用全掩膜(Full Mask)首轮工程产品流片的,按流片费用的50%,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进行集成电路产品研发流片的,按照流片费用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21.支持量子科技产业发展。支持孵化和培育一批光量子通信与量子网络、量子计算与量子模拟、量子传感与精密测量等3大领域企业。对成立时间5年以内的量子科技创业企业,企业拥有I类知识产权,正常开展业务且年度经营规模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企业,按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量子科技相关领域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项目企业,按国家级、省级奖励金额的30%、20%给予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奖励。
22.支持绿色食品精深加工产业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研发新产品,对新产品首年度单品销售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按核定年度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研制企业奖励,单品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最高300万元。
23.支持企业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参加省级以上政府主办或组织参加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际、国内会展和经贸交流活动,按核定参展支付金额的30%、20%,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最高100万元。
24.强化产业链配套协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工业企事业单位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单年度采购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审核采购金额的1%,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支持工业中小企业研制的产品应用于探月与深空探测、北斗导航系统等国家重大任务,川藏铁路、雅下水电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按相关产品核定年度销售(服务)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附则
(六)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本政策将及时作出修订,并按修订后政策规定执行。执行金牛区现行产业扶持政策相关条款内容与本政策时,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除上级政策须区级财政匹配资金承担部分外,可与上级政策叠加享受。
(七)本政策自2025年12月28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已依据修订前政策申报或已获得区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项目还得再依据本政策重复申请;施行期间享受本政策跨年度条款的企业在本政策到期后,继续按相应条款享受相应奖励,直到相应条款执行完毕。《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印发金牛区支持现代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金牛府办规〔2025〕3号)同时废止。
(八)本政策涉及的具体奖励条件、申报程序等实施细则另行制定,由区经信局承担具体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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