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12月19日前!蚌埠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申报时间流程条件指南!现启动2026年度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聚焦绿色建筑、光伏应用、智能建造三大领域,面向全市各县区及企事业单位开放。项目需符合省级技术标准,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光伏一体化及智能技术应用示范,申报单位需于2025年12月19日之前前完成标识认证或建设目标。成功入选项目将纳入市级示范计划,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及政策宣传支持,助力打造“山水秀美、生态宜居”的美丽蚌埠。诚邀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共推城乡建设绿色转型!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淮上区、怀远县、五河县、固镇县各地需要咨询了解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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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蚌埠市各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条件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1.申报单位应为项目建设单位,也可由建设单位联合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
2.项目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和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3.项目应在2026年11月30日前获得绿色建筑标识。
(二)建筑光伏示范项目
1.申报单位应为项目产权单位(或其授权委托的使用人、运营管理人等)或参与投资的能源公司和产权单位共同申报;
2.支持薄膜电池在光伏幕墙、光伏瓦等建材型光伏技术应用的示范项目,民用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50kW,工业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250kW;支持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网等新能源创新应用的示范项目。
3.项目符合国家及安徽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三)智能建造示范项目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由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含施工单位)牵头申报;
2.申报项目应是我市行政区域内已进入建设程序的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及新型建筑等有较突出智能建造内涵的建筑工程项目。优先支持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申报;
3.申报项目应围绕数字化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安装、智能建造装备、建筑机器人、无人机、智能监理监管、智慧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应用等方面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技术应用,且智能技术应用亮点突出、预期成效显著;
二、蚌埠市各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程序
(一)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对应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附件4),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项目遴选。市住建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对拟列入示范的项目予以公示,评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纳入蚌埠市示范项目计划名单。市住建局将加大扶持和宣传力度并按照《蚌埠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给予示范项目资金补助。
(三)项目实施。项目单位应围绕技术应用和项目实施计划推进项目实施,落实工作责任,被列入示范项目的应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试点示范任务,达到试点示范项目预期成果,并接受省级资金审计与绩效评价。
三、蚌埠市各地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申报时间及其他事项
(一)各县区住建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我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建设工作,积极引导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并积极申报示范项目。
(二)项目申报主体需在2025年12月19日之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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