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条件、程序、材料及补贴内容和标准
葛熙彤 / 2025-12-03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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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工业产业类项目、数字产业类项目、2024年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绿色工厂、智能工厂等资金!2025年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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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支持方向
(一)市工业重点产业链建设,新质生产力、先进制造业、产业育新培强攻坚、中小企业培育,绿色低碳,“材料谷”建设等方面。
(二)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两化融合”“两业共融”“智赋万企”行动及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符合2024年度先进技术转化应用的企业等方面。
(三)省政府大抓落实体系重点考核支撑指标方面。
(四)市委、市政府确定需要支持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重点专项。

二、支持方式
无偿补助、奖励等。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在娄底市内依法注册,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在娄底市设立独立核算并纳入最小法人统计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申报单位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能够严格落实资金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调查、调度、绩效评价等工作,具有良好信用。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补助类项目申报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统计局系统入库,且实施单位愿意在建设期内按要求接受全过程调度、管理和监督。
(四)优先支持市委、市政府明确支持的事项,优先支持省政府大抓落实考核指标体系相关事项。

四、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主要情况
(一)所申报项目或事项违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规定,使用国家明令禁止设备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二)项目单位在绩效评价、项目验收或审计中未获得通过,以及在项目调度、经济运行调度等工作中不配合,造成不良影响的,不得申报。
(三)2024年度获得了市专项资金、2025年国家级专项资金和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的项目(企业),除2025年度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及市委、市政府明确需要连续支持的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和中央、省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的奖励类事项外,本年度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对同一企业,一年最多只能支持一次,不重复支持。
(四)存在被列入信用湖南网失信名单等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五)上年度有欠税的企业(除税务部门明文规定可缓缴的企业外),不得申报。

五、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工业产业类项目
1、申报企业原则上要求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规企业的项目,指目前正在建设、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完工,设备总投资(含设备运行所必需的软件,下同)不低于300万元、已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40%。
2、对尚未入规的企业,应当有在建的重大项目、项目设备总投资不低于400万元、已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50%。
3、企业是否入统、入规以市统计局2025年9月30日名单为准。设备投资需提供设备列表,购置设备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二)数字产业类项目
主要支持互联网及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发展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报:
1、2025年1-9月营收在3000万元以上;
2、规模以上企业2025年1-9月营收在1500万元以上,同比增速20%以上;
3、规模以下企业2025年1-9月营收在1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30%以上。
(三)2024年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奖补类
按相关政策要求申报。
(四)奖励类项目
1、2025年规模企业培育奖励
2、2025年度获批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2024年获批的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4、2025年获批省级优秀等次的产业集群或产业集群发展促进组织
5、2024年获批的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
6、2025年获批的先进级智能制造工厂
7、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奖励项目

六、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主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提出专项申请,按要求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项目初审后联合行文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工信(产业发展)、财政部门对推荐企业上报的项目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严格把关负责。
(三)市工信局负责对项目进行程序性审查,并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通过程序性审查的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报市领导审核决定。原则上2025年安排项目、企业总数不超过2024年的87个。

七、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资料由各县市区(科)工信局、财政局负责收集、初审并盖章推荐。
(二)各县(市、区)上报的正式推荐纸质文件一式2份(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1份)和电子文件,于10月17日前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资料上报一式1份纸质材料至市工信局并附电子文档。
(三)其他要求。各县市区须严格按照《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娄财企〔2023〕147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齐全。严禁违规推荐,弄虚作假,一旦查实有资料作假行为,不予受理其上报文件,并将影响到对辖区项目的支持,同时追究申报企业、审批人员的责任。

八、报告要求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支持的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自资金安排计划下达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项目企业于每年2月28日前应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信、财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资金到位、使用、项目实施和效益等情况。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3月10日前汇总分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
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关系,市、县(市、区)两级工信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建设进度、竣工验收、投产达产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关于2025年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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