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申报省级“三首”项目,目前首台套和首版次项目已开展申报工作,首批次项目暂未发布通知!2025年西安市省级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等项目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及材料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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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及西安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三首”认定奖补政策
(一)陕西省
对首台(套)分别按产品销售价格分档次给予奖补;新材料首批次按照产品销售额分档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首版次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以上,且累计销售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产品项目给予相应奖励。在陕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设立“首台套及创新产品馆”,凡是首台(套)及创新产品具有进口替代能力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或给予适当加分。政策依据:《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打造科技创新高地若干财税措施》
(二)西安市
西安市暂无奖励补贴政策,可申请省级补贴。
陕西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支持高端工业母机、电力装备、大型矿山和冶金装备、大型石油和化工装备、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新型农业机械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新型轻工和纺织机械、高端医疗装备、精密仪器仪表、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配套及基础件等领域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项目;优先支持涉及数控机床、输变电装备、增材制造、机器人、成套专用设备、低空装备等领域,促进我省重点产业链提升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产品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2.产品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申报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拥有该产品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3.产品技术先进。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性能、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进行根本性改进,产品具有节能、节材、环保、智能化等特征,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取得标志性突破,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产品质量可靠。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结论,或用户出具的含有关键参数的产品接收证明或使用证明。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如:计量器具、压力容器等),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二)具体条件
1.对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符合主要技术指标的产品,经审核确定为国内首台(套)产品,以及未列入《指导目录》,但经审核确定为省内首台(套)产品,分档次给予奖励。
2.申报类型为国内首台(套)的产品金额(不含税价格)不低于500万元;省内首台(套)的产品金额(不含税价格)不低于300万元。其中,对首台(套)新型农业机械装备,给予单项支持,同一型号产品合计金额(不含税价格)不低于100万元。
3.申报类型为国内首台(套)产品的,需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组织的新产品技术(科技成果)鉴定资料,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每户企业只能申报1个首台(套)产品项目,申报的产品项目应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形成销售并交付用户使用的产品。
三、申报资料
(一)基础资料
1.2025年度陕西省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2.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汇总表;
4.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申请表;
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
6.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装备产品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水平(含研发背景、人才和技术支撑、研发过程及测试鉴定情况、关键核心技术及该技术的突破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和意义、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情况、性能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情况等),申报装备产品国内外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和市场情况,申报装备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总体评价,正在研发或与用户、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情况等。
(二)具体资料
1.申请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形码);
3.首台(套)产品知识产权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涉及多个单位的,应提交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
4.两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内专家(非申报单位)出具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函,并附专家简介;
5.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管理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或用户出具的含有关键参数的产品接收证明或使用证明;特殊行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6.本领域国家一级资质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
7.产品制造方和用户方所签订的正规销售合同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8.产品接收证明或使用证明;
9.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10.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11.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四、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资料,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所在地县(区)级工信部门,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清晰、准确。纸质申请书按申报书模板所列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A4纸双面胶印简装,封面加盖公章,书脊处上部分别标明“先进级智能工厂标杆项目”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下部标明“XX市(区)-XX县(区)-XX单位-XX项目”。
(二)系统填报。申报单位须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填报项目信息。
1.注册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进入2025年选择“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相应申报类别项目。
2.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中选择相应申报类别项目进行填报。县(区)、市(区)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网上审查通过后,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陕西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新材料首批次产品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先进石化化工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领域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优先支持省级重点产业链和为省内重点产业链企业配套的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销售奖励项目。
二、陕西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为在陕西省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无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2. 申报单位拥有申报产品的核心技术,具备较强的开发和产业化能力。
3. 申报产品已完成产业化,具有较好示范意义。
4. 申报产品在2023年内累计销售额应达到300万元(以销售发票为准)。
三、陕西省首批次新材料申报材料
1. 2025年度陕西省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 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汇总表;
4.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申请表;
5.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
6.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项目实地核查表;
7.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性质,2023年销售收入、利税、职工人数、总资产、负债率,技术装备水平、在全国行业地位、优势等(1000字以内);
8. 申报产品情况介绍,内容包括产品的核心技术及产业化水平,产品的开发与技术支撑,产品测试、检测情况,产品的应用示范意义,与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情况,产品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2000字以内);
9. 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专业机构出具的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3)申报单位与用户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申报单位核心技术证明材料(产品专利、专利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5)具有合法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销售合同、销售发票中的产品名称必需一致),因产品无统一标准无法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的,需提供用户方产品入厂检测报告并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6)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网站企业相关信用信息情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8)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报指南
一、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报要求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项目建设条件和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纳税。
2.申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为准〕。
3.“首版次软件产品”需为申报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但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首次销售的同一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1.0版本)的软件产品。凡研制开发仅限于自用或受用户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
4.申报软件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日期至征集要求申报截止日期不超过3年。
5.申报软件产品运行安全、性能可靠,已取得省级以上有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在五年有效期内)。
6.申报软件产品若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取得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7.申报软件产品若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取得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8.申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时间段为开发立项至取得软件著作权日期期间)应在100万元以上,且累计销售收入(时间段指自有销售到征集要求申报截止日期前)在50万元以上。
9.申报单位应为明确行业属性,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网上纳统报数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一)共同资料
1.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请书(封面);
2.申请书目录;
3.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报告;
4.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报资料
1.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初审结果汇总表(地市推荐函用表);
2.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报表;
3.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
4.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申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3)所申报软件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或《软件产品证书》(在五年有效期内)复印件;
(4)所申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和累计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需赋二维码);
(5)所申报软件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6)所申报软件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须提供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7)申报企业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用户应用报告、有关补充证明材料等)。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编制项目资料,科学合 理设定绩效目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纸质申请书按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统一使用A4纸双面胶印简装,封面加盖公章,书脊处标明“XX类项目-XX市(区)-XX县(区)-XX单位-XX项目”。
(二)申报单位须同步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的在线填报。①注册登录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后进入2025年选择“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填报,上报地区选择区县级,项目名称统一填写相应申报类别项 目。②注册登录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后在“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中选择相应申报类别项目进行填报。县、市两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分别在网上予以审查,并将通过的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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