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专题!2025年安徽省16市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条件时间和申报奖补资助
江露 / 2025-11-12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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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题!2025年安徽省16市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条件时间和申报奖补资助、领域。在运行评估中,获评优秀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金奖补。依托单位未承担相同研究领域省级创新平台,核心研发人员未在其它省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职截止时间到11月30日前那么企业单位该如何申请?怎么才能满足条件?合肥市以及阜阳市、六安市、安庆市、池州市、亳州市、宿州市、马鞍山市、黄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铜陵市、芜湖市、滁州市各地对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感兴趣的就跟随小编来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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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徽省16市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申报领域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节能环保、低空经济,机器人和智能船舶、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氢能和核聚变能、生物制造、未来材料、商业航天、深空探测、脑科学、未来医疗、未来网络,新兴服务业。

二、安徽省16市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申报条件

1.符合《建设方案》中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标准。

2.依托单位未承担相同研究领域省级创新平台,核心研发人员未在其它省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职。

三、安徽省16市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工作要求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申报单位编制申请报告和建设任务书等申报材料(仅需pdf版,编制说明见附件2),经严格审查并择优遴选后,汇总填写《申报认定汇总表》(见附件3),于11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行文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创新改革处)。

安徽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1.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对全省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具有辐射、带动作用。

2.具有技术先进性,聚焦区域重大需求或共性关键技术、“卡脖子”技术领域,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工程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的基础和能力较强。

3.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的,科研水平较高,依托学科应为优势学科或学科群。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行业地位、综合实力或创新能力在本领域居省内前列。

4.对非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需建立人员独立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资产归属清晰、组织高效有序的运行管理制度,与依托单位人、财、物管理边界清晰。

二、基础条件

1.建设单位不少于2家且有企业参与,明确一家为依托单位,其余为共建单位,共建单位不超过2家。

2.拥有固定研发与试验场地,能够满足研发活动需求且相对集中;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具备开展关键技术试验验证的基础条件;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人。

3.依托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创新主体联合建有研发实体,或近三年开展过不少于3项产学研合作项目。

4.依托单位为企业的,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依托单位为高校或科研院所的,近3年有技术转化合作事项。

三、建设目标

承诺建设期内达到以下标准:

1.研发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

2.形成新技术新产品不少于2项或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3.开展对外技术服务不少于20次。

4.“四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安徽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方案

安徽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是以科技成果系统集成和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组织开展满足市场需求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研发与转化,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的创新平台。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的决策部署,优化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布局与管理,畅通科技成果及时应用到具体产业和产业链的渠道,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

(一)建设原则

一是坚持需求导向。瞄准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以及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关键领域环节,开展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加速核心技术“补短板”“筑长板”,切实为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二是坚持协同创新。以组建创新联合体的方式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合作,引导企业自主开展技术攻关,加速产品迭代升级和推广应用;支持高校院所优化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或研究方向,联合企业增加精准匹配产业需求的高质量技术供给,在优势专业领域深度挖掘技术成果市场价值。

三是坚持服务赋能。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方式,实施清单化管理,推动技术、人才、场景、数据、资金、项目等创新要素集聚融通。

四是坚持机制牵引。探索建立知识、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承诺制”等灵活柔性的方式组建,通过主动谋划、重点发掘与广泛征集等方式提前布局。

五是坚持优胜劣汰。强化全过程管理和运行评估,将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数量、成果转化应用前景、对行业直接经济效益作为主要评估依据。根据评估结果优胜劣汰、动态调整,提升管理运行质量。

(二)建设目标

到2027年,完成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重组工作,在重点产业领域新布局建设一批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初步构建网络化、开放式的平台体系,总体规模控制在800家左右,每年形成新产品新技术1000项以上,开展各类技术服务5000次以上,有力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到2030年,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布局更加完善、作用持续发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效率显著提升,总体规模控制在1000家左右,每年形成新产品新技术2000项以上,开展各类技术服务10000次以上,形成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全方位、体系化技术支撑能力。

二、任务与领域

(一)重点任务

一是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研判市场需求及产业态势,积极承担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委托的研发任务,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关键共性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研发,持续进行技术攻关,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支持布局开展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

二是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提升技术熟化、工程化放大、试验检测、可靠性验证能力,不断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为行业提供高水平的技术开发和成果工程化试验验证环境。

三是强化人才引育和培养。打通引才引智通道,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对接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为行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人才。

四是提升服务赋能能力。以应用为牵引,丰富拓展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积极响应政府场景创新需求,形成服务赋能产业升级、城市更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场景创新能力。依托专业优势,主动为行业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方案设计、技术标准制修订等服务。

五是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在确保国家安全和保护知识产权前提下,以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名义,积极开展技术协作、项目合作、人才交流、展览展示、赛事活动、学术论坛等多种形式的国际国内合作与交流,为行业应用国际先进技术、制定采用国际标准提供支撑。

(二)领域方向

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节能环保、低空经济,机器人和智能船舶、量子科技、具身智能、氢能和核聚变能、生物制造、未来材料、商业航天、深空探测、脑科学、未来医疗、未来网络,新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与省重大生产力布局和相关规划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形成推动相关领域高质量发展的体系化合力。

三、建设与管理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协调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有序规划、系统部署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布局建设并组织运行评估。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是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申报管理、运行监督,协调落实建设条件。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原则上依托一个法人单位牵头建设,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是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主体,应当全力推进和保障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顺利建设和稳定运行。

(一)组织申报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领域布局,市级发展改革委立足本地需求与优势,对照申报领域和认定标准,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创新联合体,编制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申请报告及建设任务书(需明确关键核心技术指标、成果实现形式、产业化推广应用“三个清单”),将符合条件的推荐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二)评审认定

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两方面:一是对照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其中认定标准中“建设目标”采取“承诺制”,需承诺在建设期内达到目标要求,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二是对申请报告和建设任务书的合理性、可行性及与认定标准的契合度进行考评。通过评审的,经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认定。

(三)运行管理

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依托单位聘任,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原则上只在依托单位挂牌。承担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建设的核心团队原则上不再承担相同领域的其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任务。按照“挂高不挂低”要求,升级或整合为上一级平台的,不再保留原有牌子。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每年须按要求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四)运行评估

强化以评促建、以评促优,省发展改革委分领域、分阶段对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开展运行评估,原则上每三年评估一次。主管单位组织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编制评估材料,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将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指标体系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评估得分85分及以上)、良好(评估得分70分至84分)、基本合格(评估得分60分至69分)和不合格(评估得分低于60分)。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次评估结果均为基本合格的,以及出现其他违法违规情况的,按程序予以撤销。新认定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参加首次评估时,若承诺事项未完成,视为评估不合格,予以撤销。

四、重组与优化

根据省委科技委有关要求,按照“需求导向、功能聚焦、强化服务、动态调整”思路,稳妥有序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原省工程研究中心、省科技厅管理的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组工作,推动形成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体系化布局。

一是内部整合。由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科技局,组织清理属地已完成历史使命的平台,归并研究领域方向相近的平台。

二是统筹整合。省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前期优化整合后的平台,分批次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纳入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序列管理。未能纳入新序列的,给予3年优化提升期,后续再组织评估。

五、支持与保障

(一)资金补助。在运行评估中,获评优秀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给予每家最高100万元资金奖补。

(二)服务赋能。推动应用场景赋能创新平台高质量发展,为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提供场景开发、场景对接、产学研合作、入链应用等场景服务。依托安徽省“政产学研金服用”高效办成一件事平台开展科产供需对接,促进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常态化开展多元线上融资对接,按需组织线下融资专项活动。

(三)人才保障。组织协调获认定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主任享受省D类高层次人才政策,评估优秀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申报省人才项目。

(四)能级提升。优先支持评估优秀的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申报创建国家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或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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