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合1!2025年湖南省各市各区县技改、固定资产投资、软硬设备投资等奖补政策清单
葛熙彤 / 2025-11-07 14:31:00
23 分享

湖南省各市(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及部分区县技术改造、设备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软硬件投入、项目新建、外资注入等补贴政策!2025年湖南省技改、设备投资补贴政策!小编现将政策内容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湖南省
(一)湖南省
1.超长期国债支持设备更新;
2.省重点建设项目(含省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
3.湖南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补贴;
4.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
5.对科技型企业用非财政资金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用于研发的关键仪器设备(生产性设备除外),省财政按上年度实际支出额扣除研发仪器设备当年计提折旧费用后部分的10%予以补助,单台仪器设备补助额不超过100万元,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按规定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按规定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政策依据:《湖南省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

二、长沙市
(一)长沙市
1.对入选项目将按照不超过该项目设备、软件采购额12%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政策依据:《长沙市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项目管理办法》
2.深入推进智赋万企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分行业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对纳入试点的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给予补贴,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其中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依据:《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3.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按照“企业出一点、服务商让一点、政府补一点”的原则,支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开展生产制造等相关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对试点企业采购数字化软件业务系统、云平台服务(含租赁、算力)、数字化改造设计施工服务以及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数据存储、网络、通信、智能终端)等给予补助。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先行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试点,每家企业按照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4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他试点企业按照每家企业不高于数字化改造采购总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后,市级财政再根据实际改造情况给予配套支持,先行试点企业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40万元,其他试点企业每家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鼓励企业采购设备、软件开展智能化技术改造,对经认定符合要求的企业按不超过设备、软件采购额10%的比例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工业互联网平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纳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计划且通过项目验收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示范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的原则给予奖励。支持重点细分行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公开遴选若干细分行业平台建设计划,对按照计划建设且行业转型支撑明显、服务覆盖广的平台给予平台建设单位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政策依据:《长沙市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若干政策》

(二)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长沙高新区)
1.对新增投资项目,按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以开具进项增值税发票数额为准)一定比例给予补贴用于研发投入。其中对新增投资额500万元(含)-5000万元(不含)的,按2%给予补贴;对新增投资额5000万元(含)-5亿元(不含)的,按4%给予补贴;对新增投资额5亿元(含)以上的,按1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项目申报连续不超过3年,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1亿元。政策依据《湖南湘江新区(长沙高新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三)望城区
1.技术改造补助。对现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且未获得市级以上智能化技术改造补贴类项目资金的企业,经现场评价后,对通过评价的企业按照投入金额(不含税金)的1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政策依据《长沙市望城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四)宁乡市
1.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融资补贴。对于当年度有总投资200万元及以上设备更新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对企业一年期(含)以上贷款按贷款本金的1%给予贴息,贴息期限1年。企业计入可予贴息的贷款额最高不超过年度设备投资的2倍,且不超过贷款总额,单个企业每年可申报1次,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同一企业中央、省、市各级技改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宁乡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
 
(五)长沙经开区
1.支持企业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企业在园区购置土地或租赁场地,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力度不超过有效投资的20%。
2.支持完善未来产业基础配套。鼓励未来产业优势企业围绕场景完善基础配套,率先在氢能、低空制造领域推进建设一批基础设施,推进建设加氢站(含制加氢一体站、油氢合建站)、无人机平台(含小型起降平台、智能起降机柜、中转站)等,按照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最高奖励200万元。
3.支持企业加大设备更新力度。深入推进“两重”“两新”专项行动,对企业年度新增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的项目,按投资额和产业类别对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给予最高10%比例的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4.支持企业对外投资。鼓励开展国际产能投资合作、能矿资源类投资合作、现代农业投资合作,对于境外投资项目中方实际投资额达到200万美元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5.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再制造产业和高效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对工程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医疗器械、动力电池、建筑固废等领域的再制造或资源化循环利用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额的最高10%比例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
6.支持提升环境管理能力。鼓励企业实施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提高环保绩效管理水平,强化科技监管手段,提升环境管理能力。对企业开展环保提质改造项目,按硬件设施设备投入的最高3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400万元。对开展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管理水平提级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六)开福区
1.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对企业上一年度新增的设备及软件,采购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确认属实并符合条件的,按采购额的3%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2.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化主体在区内建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对专用场地面积300m以上、服务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现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上一年度新认定为市级以上新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按平台设备投资总额(仪器设备、软硬件信息系统及测试环境打造等)的3%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五年按平台收入10%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不超过20万元。政策依据:《长沙市开福区关于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若干办法》

(七)浏阳市
鼓励开展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2023年度新购置生产线,年度产值或年税收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省、长沙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车间),按购买设备开具发票[除税价格须在100万元(含)以上]的15%给予补贴,时间可延续至第三年,单家企业合计最高补贴不超过50万元。政策依据:《浏阳市促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八)浏阳经开区
1.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升级
对购置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线、系统)用于原有生产设备(线、系统)升级,并在园区管委会进行事前申报且完成备案登记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1)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1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10万元。
(2)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8000万元一1亿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8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7万元。
(3)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6000万元-8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5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5万元。
(4)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4000万元一6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3万元。
(5)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2000万元一4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8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2万元。
(6)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1000万元一2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5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1万元。
(7)对当年设备或软件升级投入500万元一1000万元(不含)的企业,奖励3万元;同等条件下,设备投资在园区完成入库纳统的企业,再加奖1万元。政策依据:《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九)雨花区
暂未收录相关政策,

(十)雨花经开区
一年一政策,具体可咨询小编

(十一)天心区
政策已时效,新政策暂未发布。

(十二)天心经开区
1.新注册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6]、行业50强企业,在园区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或等值外币),在项目投产运营当年,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2.新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包括区域总部、二级以上子公司和运营中心等),在园区实际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以下的,或者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或等值外币,不含购地、购房款),分别给予市场化招商中介主体[7]50万元、100万元奖励。新引进一家主特产业的国内50强企业,在园区实际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或等值外币,不含购地、购房款),一次性给予市场化招商中介主体50万元奖励。
3.投资奖励。新引进、新注册落户的主特企业,实际投资额500万元(含)以上-10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上的(或等值外币,不含购地、购房款),在项目投产运营当年,分别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2%、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新引进、新注册的主特企业,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上(或等值外币,不含购地、购房款),在完成商事税务登记并投产运营当年,分别给予市场化招商中介主体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4.符合园区发展导向的中小企业落户,投资强度(不含已减免租金)在10000元/平方米以上的,对总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内的非购地项目,给予该项目实际投资额2%的补助作为落户奖励;对总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含)以内的非购地项目,且落户当年或第二年实际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给予该项目实际投资额5%的补助作为落户奖励;对总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非购地项目,给予该项目实际总投资额8%的补助作为落户奖励。前述所有项目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5.专业平台建设奖。重点扶持创意设计、动漫电竞、广告传媒等服务型专业平台项目,对新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园区备案且符合市工信局对实际投资认定标准的,按照实际投资认定金额的2%给予资助,单个平台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投入使用的平台年度对外服务实际成交金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6.外商投资企业落户奖励。企业享受本条政策前,需与园区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对于新注册和已落户的外商投资企业,当年度外方股东实缴注册资本新增100万美元(以外汇到位资金为准,不包括外方股东的境内出资)及以上的,按外方股东当年新增实缴注册资本金额的2%予以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7.亩均效益提升奖励。鼓励企业闲置或低效厂房退出或引进项目提升亩均效益。按项目亩均效益进行考核,对亩均效益实现翻番且年度全口径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分别给予每平米奖励人民币50元,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的当年园区财力贡献;如果项目是退出经营腾出场地的,按照该企业在园区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如属搬迁仪器设备的,按照购置原值扣减已计提折旧额后的余值计算)的2%,给予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在园区腾笼换鸟工作中配合度高,且在规定时间搬迁或提前搬迁的,园区可以根据企业配合情况给予一定的额外奖励,单个企业不超过5万。
8.高质量发展奖励。鼓励园区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品牌创新、模式创新等方式,推动设备升级、技术升级、管理升级,实现核心技术攻克,打破国际国内行业垄断,成为行业领域拥有自主核心竞争力的头部企业或医疗物流企业。对项目实际投资额累计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上一年度全口径税收不低于500万元的智能化转型升级项目,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后,经园区管委会综合评定1-2个重大示范项目,凭购置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予5%的补助(项目须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三)芙蓉区
1.新入驻我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金融机构(不含投资公司),自注册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3亿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的落户奖励(奖励金额高于企业当年区级经济贡献的,可分年发放奖励,期限不超过三年)。
2.纳入产业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新基建投资范畴的项目:年度完成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上、10亿元(含)以上的,当年分别给予投资主体2万元、3万元、5 万元、10万元扶植。政策依据:《芙蓉区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奖励办法》

三、株洲市
(一)株洲市
1.对于首批试点改造项目,通过验收并认定为株洲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首批试点示范企业的,中央资金每家按照不高于改造采购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其他试点企业按改造采购总额的25%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在使用中央财政资金按上述标准给予补助后,市级财政再根据实际改造情况不超过1:1配套支持。
2.经评审验收的市级智能制造数字化车间,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5%、最高15万元补助。对经评审验收的市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按照核定后的可补助投资额给予不超过15%、最高20万元补助。政策依据:《关于支持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的十条措施》
 
四、湘潭市
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智能化改造和科技成果转化,对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的重大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1%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工业节能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开发项目,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补助。政策依据《湘潭市100亿级企业“聚变”计划(2022—2025年)》
(一)湘潭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对用于技术改造升级一次性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费用)、年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新增税收超过上年度10%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政策依据《湘潭县产业强县“百十亿”工程激励措施》
 
五、衡阳市
倍增培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当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其购置设备的贷款按照利率予以一年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最高限额100万元。政策依据《衡阳市践行"三高四新"战略优化企业奖补投入实施意见》
(一)衡阳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对当年工业技改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补15万元,技改投入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奖补10万元,技改投入1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企业奖补8万元,技改投入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企业奖补5万元。政策依据《衡阳县促进工业加快发展的奖励办法》
 
(二)珠晖区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倍增培育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当年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其购置设备的贷款按照利率予以一年贴息,单个企业贴息最高限额100万元。政策依据:珠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践行“三高四新”战略扶持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三)衡东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本年度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以上用于技术改造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政策依据《衡东县关于落实“三高四新”战略 推进“三强一化”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和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六、邵阳市
推动企业持续加大技改投资,全市对当年度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新购设备总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按购置费用的7%进行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政策依据《邵阳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平稳增长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
(一)邵阳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智能化改造、绿色改造、信息化改造项目。在县高新区内生产经营的企业并取得投资项目备案,实际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工业企业,按企业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事后奖补,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购全新智能化和自动化生产设备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设备购置实际到位金额的15%给予以一次性补贴,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政策依据《邵阳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50条》
 
七、岳阳市
市级沿用省级政策:工业企业实施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完工后三年内,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总增量超过10万元的年份,按税收增量的省级分成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奖补。政策依据《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试行办法》
(一)临湘市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税收增量奖补: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购置款)的工业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和所得税)税收有增量的,给予事后奖励性补助。从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当年起5年内,每年按照与上年同比主体税种(增值税和所得税)增量本级分成部分的10%给予奖励,5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且5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税收出现下降的企业,从下降当年起停止执行奖补政策。政策依据《临湘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产业发展的激励措施》
 
(二)湘阴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符合湖南省新兴优势产业链要求且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清洁化生产。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节能环保类技术改造项目或企业实施的挥发性有机物削减、废气和污水治理等清洁化生产项目,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政策依据《湘阴县工业企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
 
(三)平江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创新发展。对加工贸易企业技术改造研发费用、企业厂房租赁、贷款利息、就业稳岗,以及国内物流等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不超过5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多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政策依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 发展若干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八、常德市
对中小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等转型升级项目当年新增设备投资额300万元以上,按3%给予一次性补助,原则上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依据《常德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常德市西湖管理区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新购设备补贴:对企业因生产需要,一次性新增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不含政府补贴资金)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依据: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意见》的通知)
 
(二)津市市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已投产入规的工业企业入规三年后且完成招商引资协议中的全部建设内容,年内新增生产设备投资达2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生产设备投资额的2%的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依据《津市市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实施细则》
 
(三)澧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年内新增设备投资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剔除各级财政补助部分)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县财政按新增设备投资额2%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依据《澧县促进先进制造业引领高质量发展暂行办法》
 
(四)汉寿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在原有规模基础之上进行技改扩规(采取租赁厂房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须剔除租金),安装调试投产且入库税收较上年增长5%以上,投入自有资金(不含国投资金)在300万元以上、8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实际净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1.5%、2%给予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与县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享受此项优惠政策扶持的不重复奖励。政策依据《汉寿县促进规模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
 
(五)石门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技改扩规奖。对规模工业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两年内新增设备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存量规模工业企业利用原厂区实施技扩改项目(直接进行资源开采的企业除外),其两年内固定资产投资达2000万元以上,建成投产后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政策依据《石门县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办法(试行)》
 
(六)安乡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新增新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按新增新设备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额度不超过企业当年所作县级经济贡献的两倍(其中: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额度不超过当年县级经济贡献的六倍),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依据《安乡县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办法》
 
九、张家界市
1、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工业技改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且当年新增设备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的8%给予企业奖励,单户企业累计不超过30万元。政策依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型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鼓励本地制造业企业通过追加投资、技术改造等方式实现转型升级,对其年度内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建成投产的,按市级经济贡献的100%给予一次性奖励。政策依据《张家界市促进招商引资若干措施(试行)》
(一)慈利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对本年度从银行获得贷款用于技术改造投资的暂时困难企业,经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本年度实际获得银行贷款额的2%给予企业一次性贴息,单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已获得上级贴息补贴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加快推进慈利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十、益阳市
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进行技术改造(企业整体搬迁除外)的工业企业,新增设备购置投资达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政策依据《益阳市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一)沅江市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进行技术改造(企业整体搬迁除外)的工业企业,新增设备购置投资达3000万元、2000万元、1000、5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15万元一次性补助。
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下,年度税收增速15%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当年新购置的智能化设备,单台(套)发票不含税价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按不含税价格的5%给予补贴,单个企业(集团)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主要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市级留存部分。政策依据《沅江市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二十条”(2022修订版)》
 
(二)南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1.“三免两减半”:年实缴税收200万元以上且分别达到5万元/亩以上(征地自建类)或200元/平方米以上(标准化厂房类)的企业,可在正式投产之日起8年内任意年度分别申请3年实缴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100%、2年实缴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50%等额产业基金扶持。
2.“三免五减半”:“一事一议”类型企业最高可在投产之日起8年内任意年度分别申请3年实缴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100%、5年实缴税收中县级留成部分的50%等额产业基金扶持。
以上扶持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推广,租赁标准化厂房的企业享受财源培育补贴前须扣除标准化厂房租金减免部分。政策依据《南县促进工业类项目投资十二条措施》
 
(三)桃江县技术改造依据补贴政策
1.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进行技术改造(企业整体搬迁除外)的工业企业,新增设备购置投资达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符合《桃江县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的企业,新购置单台价款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先进设备和工业软件的,按设备购置价款的6%给予奖励,企业凭规范票据经审核后据实结算,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3.对上年度进行技术改造,且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增值税、所得税比上年度增长10万元以上的企业,连续3年奖励税收增长部分县级财政所得的50%,单个企业(集团)补贴金额累积不超过500万元。政策依据《桃江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十一、郴州市
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鼓励企业适当引进自主品牌智能制造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智能化提质改造。企业对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且有明显质效提升,认定为市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车间),视生产线投资额度、项目实施情况及效果,由受益财政给予5-20万元补助。中小企业在关键工序使用单台智能装备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的,由受益财政视单台设备采购价格给予采购企业2%的补助,单个企业当年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政策依据《郴州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的若干措施(试行)》
(一)北湖区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支持技术改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其中生产制造设备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北湖区工业招商引资支持政策》(北政发〔2021〕3号),新购成套设备给予补贴。对纳入湖南省“制造强省”和重点项目管理的技改项目,每个奖励2万元。石墨粗加工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成功转型为石墨新材料制造的,每家给予20万元奖励;石墨粗加工企业整体关停退出的,按照资产评估价格的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实施的省级以上军民融合项目给予配套支持,分别按上级拨付资金的50%、30%予以配套,省级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国家级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政策依据《北湖区推进“工业主导”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业倍增的若干政策》
 
十二、永州市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市本级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且投入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200万元。政策依据《中共永州市委、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引进培植壮大骨干企业的意见》
(一)零陵区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入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1%奖励给企业;投入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设备投资额的2%奖励给企业;奖金最高为100万元。支持锰冶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和转型,对自愿淘汰矿热电炉并转型进入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30万元的补助。政策依据《零陵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宁远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实施技术改造的增资扩能项目,投入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成后,按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为500万元。政策依据《宁远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十一条政策措施》
 
(三)道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对实施技术改造的增资扩能项目,投入资金在5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建成后,按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为200万元(已享受设备购置补贴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依据: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四)通道侗族自治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投产后实施技术改造,并在改造完成后正常生产半年以上的,根据企业提供的新增设备购置票据,可按不高于设备价值5%的标准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依据《通道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招商引资若干优惠政策》
 
十三、怀化市
(一)沅陵县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支持鼓励企业加大加快技术改造和引进新技术、新工艺。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单个技术改造项目一次性总投资(含购置设备、新建厂房等)在1000万元以上的,从项目备案之日起,一年内建成投产后,经验收确认,设备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按5%的比例给予技改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从项目备案之日起,两年内建成投产后,经验收确认,设备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按3%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依据《沅陵县支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十四、娄底市
1.产业类项目。主要支持制造强市、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制造业延链补链等制造业领域的重点项目,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与数字赋能等方面的项目。专项资金原则上只支持已经开工建设的在建项目(含上一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之后开工建设的已完工项目)。
 
2.奖励类项目。主要支持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奖励类事项,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明确规定通过专项资金支持的奖励类事项,以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有关奖励类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主要采取补助、奖励等。产业类项目采取补助方式支持,奖励类项目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支持。政策依据《娄底市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十五、湘西自治州
支持传统产业通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造向中高端迈进,对技术改造固定资产(不含厂房)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且未获得财政奖补资金的企业,从技术改造完成当年起3年内,除了省奖补外,每年按照地方财政收入当年增收州、县市、湘西经开区分成部分的25%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企业三年累计获得奖补资金不超过技术改造固定资产(不含厂房)投资额的2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政策依据: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关于湖南省各地市及部分区县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补贴政策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提供项目申报代办、知识产权、政府补贴政策、工商注册、代账调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编写、股改挂牌上市咨询等服务)

推荐资讯
高价值发明专利专题!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奖励补助和条件流程细则征求!
高价值发明专利专题!安徽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申报奖励补助和条件流程细则征求!
2025-11-07 16:54:00 点击查看
合肥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和量子科技产业创新应用场景清单征集申报时间材料和流程好处
合肥高新区人工智能产业和量子科技产业创新应用场景清单征集申报时间材料和流程好处
2025-11-07 16:50:00 点击查看
涉企补贴!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工业企业稳产增效)申报材料和条件程序
涉企补贴!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促进工业企业稳产增效)申报材料和条件程序
2025-11-07 16:45:00 点击查看
2026年成都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时间补贴和条件类型、流程指南
2026年成都林业改革发展和生态保护恢复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贴息)申报时间补贴和条件类型、流程指南
2025-11-07 16:31:00 点击查看
创业阜阳补贴申报:最高200万启动资金+300万贴息贷款,返乡企业享设备补助
创业阜阳补贴申报:最高200万启动资金+300万贴息贷款,返乡企业享设备补助
2025-11-07 16:29:00 点击查看
3大类50项!2025年安徽省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流程
3大类50项!2025年安徽省精细化工关键产品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条件时间和材料流程
2025-11-07 16:08:00 点击查看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