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申报!2025年陕西省各市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认定条件及申报程序、材料和奖补政策
葛熙彤 / 2025-10-28 14:58:00
36 分享

区县级-市级-省级,首次申报可根据所在区县有关条件标准申报区县级,陕西各市(西安市、铜川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均可咨询!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是什么?
(一)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是指政府主办或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以创业孵化为主要目的,能够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发布、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平台。
(二)返乡创业园区(以下简称:返乡园区)是指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能够为各类返乡人员创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相关服务, 吸纳就业效果显著,为返乡创业就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各类园区。
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原则设在市、县(区)两级,鼓励争创省级和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二、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认定基础条件
(一)创业孵化基地
1.法人主体。基地的创办主体或授权运营者为陕西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配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团队和专家指导团队。
2.硬件设施。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共享的服务空间,有相应的道路、停车、供电、供水、消防、通讯、网络和职工生活等基础配套设施,设立了以办公区、多功能会议室(培训教室)、咨询服务台、政务综合服务区、信息发布区等为主的功能区域。
3.运营管理。运营状况良好,建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基础台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基础管理制度,以及系统规范的创业实体评估准入、循环孵化和退出机制。
4.服务功能。能够提供以创业政策宣传、咨询及代办,工商、税务、社保代办,创业培训,运营场所租赁,设备设施租赁,创业专家跟踪指导,项目发布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服务,以及部分以创业融资贷款,人力资源,企业管理咨询,财务法务事务代理,知识产权等为主要内容的增值服务,并与入驻创业实体签订书面创业孵化协议。
5.扶持政策。低租金或免租金经营场地租赁,就业技能培训和以SIYB为主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等融资政策,创业补贴政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等,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返乡创业园区
1.法人主体。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营。
2.硬件设施。园区内基础设施完善,水、电、路、网、环保等配套齐全,能够为入驻创(领)办企业提供注册登记、专业培训、资金扶持、人力资源招募等“一站式”服务。
3.运营管理。园区内创(领)办企业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园区内企业能够有效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4.扶持政策。有相应创业就业政策扶持,设有为园区内创(领)办企业的创业资助、经营场地费用和相关补贴或减免等项目以及扶持期限。

三、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返乡创业示范园区(以下统称省级示范)的认定条件
(一)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除符合孵化基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孵化工作2年及以上。创业孵化以符合产业政策、绿色环保、适于劳动者创业或国家、省级政府重点支持的项目为主,无违法违纪行为。
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所总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且孵化场所利用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80%,在孵创业实体近2年平均不少于20户,入孵创业实体提供的就业岗位近2年平均不少于150个。
3.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政府明确的帮扶创业实体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孵化效果明显,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50%,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孵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80%(孵化成功是指孵化活动结束后,入孵时未进行法定登记注册手续的入孵实体,在孵化协议期内完成法定登记注册;入孵时已完成法定登记注册的实体,在孵化协议到期时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出孵是指孵化期满后,不再享受孵化政策)。
4.发展前景良好,并在孵化模式、服务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有所创新,对全省具有示范引领效应。
(二)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
除符合返乡园区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园区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绿色环保,在创业带动就业方面成效显著,无违法违纪行为和未了结的法律、经济纠纷,运营时间1年及以上。
2.园区经营场所总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园区内已吸纳创(领)办企业运营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200人。
3.已被认定为市级返乡创业园区,在创业带动就业、服务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有一定创新,对全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4.园区吸纳贫困户创业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优先。

四、扶持对象和期限
创业实体入驻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应具备的条件
(一)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
1.所从事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拟创业者应制定了明确的、经评估可行的《创业计划书》;已创办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
3.接受孵化基地的统一管理,并与孵化基地的运营管理机构签订书面孵化协议。
(二)入驻返乡园区的创业实体
1.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
3.入驻实体原则上为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返乡退役军人和本地农民所创办,接受返乡园区统一管理,并与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签订入驻协议。
(三)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予以孵化和帮扶的时间应不超过3年。
(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可优先入驻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孵化或帮扶的时间可延长1年。

五、申报认定程序及材料
主要由市级人社部门依据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建设总体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单位应通过陕西省政府政务服务网(省级)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市(区)级人社部门推荐函、认定文件原件;
(二)《陕西省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推荐表》;
(三)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基本情况介绍、创办主体或授权运营单位为独立法人的证明材料、运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创办主体与授权运营单位签订的合法委托文书,以及可支配场所产权或使用证明、创业孵化协议(入驻协议)范本、管理制度等达到省级示范建设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在孵(入驻)创业实体花名册》;
(五)能够反映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基本情况的相片5张。
市(区)、县级人社和财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县镇两级标准化创业中心由上一级人社部门负责考核验收。申报单位应提供的有关材料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实际自行规定。同一法人主体不得同时申报孵化基地和返乡园区。
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评估认定程序
(一)推荐申报。人社部门主要以公告或通知的形式,启动评估认定工作。申请认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单位,应自公告或通知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陕西省政务服务网(省级)提出申请,并上传有关材料。
(二)资料初审。人社部门负责申报资料的初次审核,并根据申报资料反映的有关情况,确定接受专家评审的申报单位。
(三)专家评审。人社部门组织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采取召开评审会议或实地考察的形式,对符合有关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省级示范主要通过对本办法第六条逐项量化打分的方法进行。
(四)公示认定。对达到基本条件和建设标准的拟认定对象,由同级人社部门经会议研究后,在官方网站或主流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同级人社部门正式行文认定,并加挂牌匾。

六、补贴资金
1.设立创业孵化项目补贴资金,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给予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资金支持。
2.创业孵化项目补贴资金应依据创业孵化(创业扶持)实际效果核算,由孵化基地(返乡园区)所在市(区)或县人社和财政部门负责审批落实。其中,孵化基地按照每孵化成功1个创业实体和每带动1个人就业分别确定补贴标准,并依据孵化成功的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2项指标,核算补贴金额。返乡园区按照每存活1个创业实体和每带动1个人就业分别确定补贴标准,并依据存活的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2项指标,核算补贴金额。每个创业实体和就业的自然人作为核算指标,只能使用一次。
3.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核算标准由市级人社部门自行确定,原则上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的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的补贴不超过3000元,给予每个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每年不超过200万元。市(区)、县级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总额最高按本级当年就业资金总额的10%安排。
4.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的,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按照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1.5倍核算。
5.对国家级、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各市(区)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和省级评审、评选结果,分别按每个50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中列支。
6.创业孵化项目补贴和国家级、省级示范一次性奖补资金应通过陕西省就业资金管理系统申请,并按程序拨付补贴资金。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无法通过数据比对审核孵化成功(继续存活)创业实体个数和带动就业人数的市(区)、县可自行规定,由申请单位提供补贴申请表、孵化成功(继续存活)创业实体花名册和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补贴核算佐证材料等申请资料。其中,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继续存活)佐证材料可以为:创业实体登记注册法定有效证照复印件或市场主体年报证明、纳税单据、为从业人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单据之一复印件;带动就业佐证材料可以为:吸纳就业人员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或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单据复印件。
关于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提供项目申报代办、知识产权、政府补贴政策、工商注册、代账调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编写、股改挂牌上市咨询等服务)

推荐资讯
指南!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条件、方式流程、材料要求及2025年产业创新中心名单
指南!安徽省产业创新中心申报条件、方式流程、材料要求及2025年产业创新中心名单
2025-10-28 17:40:00 点击查看
龙头企业辅导!荆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流程和运行监测材料好处申报管理办法
龙头企业辅导!荆门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条件流程和运行监测材料好处申报管理办法
2025-10-28 17:35:00 点击查看
四川省各市州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补贴和补助材料、流程宝典
四川省各市州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条件补贴和补助材料、流程宝典
2025-10-28 17:06:00 点击查看
四川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指南!21市州申报条件流程和认定资助集锦
四川省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奖补指南!21市州申报条件流程和认定资助集锦
2025-10-28 17:01:00 点击查看
补充申报!2025年湖南省各市申报“湖南老字号”时间流程、材料清单及要求条件
补充申报!2025年湖南省各市申报“湖南老字号”时间流程、材料清单及要求条件
2025-10-28 16:21:00 点击查看
陕西省10市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申报条件材料和流程好处办法
陕西省10市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创建管理申报条件材料和流程好处办法
2025-10-28 16:04:00 点击查看
科技服务
高新企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更多项目版权登记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15855199550服务时间:8:30-12:00 14:00-18:00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9号金都科技园12楼
版权所有© 卧涛控股有限公司 皖ICP备13016955号-18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皖B2-202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