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生态优化专项”共布局4大专题9类项目!2026年西安市“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时间条件和程序整理,详情如下,请大家参考!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蓝田县、周至县、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阎良国家航空产业基地、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各地需要了解工程研究中心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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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市“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政策依据
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体系改革优化方案》(市政办发〔2025〕33 号)、《西安市支持科技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5 号)、《西安市促进成果转化优化创新生态若干措施(2025-2027 年)》(市政办发〔2025〕36 号)、《西安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市政办发〔2025〕63号)等政策,开展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西安市“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计划体系
“创新生态优化专项”共布局4大专题9类项目,通过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科研,不断优化创新生态,全面提升全市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题
后补助类:科技金融融合项目。
(二)区域协同创新专题
前资助类:2026年跨区域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26年跨区域技术合作项目、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支撑项目。
(三)国际科技合作专题
后补助类:西安市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奖补项目、2026年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四)创新环境建设专题
前资助类:科普专题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赛事活动及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三、西安市“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程序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11月10日(另行发布的项目入库时间另行通知)。
(一)线上填报。各类项目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线上填报入库储备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涉及推荐单位的(如:区县、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等),由推荐单位在管理系统初审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审查,并出具正式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其他项目通过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市科技局审查。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四)资料报送。立项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在管理系统下载《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打印盖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业务主管处室。涉及推荐单位的,推荐单位须审核盖章。未立项项目,无须报送项目纸质材料。
四、西安市“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入库储备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应当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推广“校招共用”“双导师制”引才育才模式,企业、高校互聘的“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非正式在职人员,提交聘书及关系隶属单位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明资料,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能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的,可在申报单位牵头申报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前资助项目,承担未验收项目的不得重新申报,确保科研人员有充足时间投入研发工作。“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可自动开展项目查重,如有问题请联系技术人员(咨询电话:86786631)。
(四)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事业发展,加大对科技人才支持力度,申报或承担人才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再申报或承担一项“创新生态优化专项”的前资助项目。
(五)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自主申报。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高校院所与西安市域内企业联合申报,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开展产学研协同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七)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按照《西安市市级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声明制度实施方案》(西市监发〔2025〕15 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专利声明制度,并对声明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八)市科技局将做好政策咨询和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并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市科技局未委托任何服务机构提供项目申报服务。
创新生态优化专项入库储备要求
一、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题
(一)科技金融融合项目
支持方向:通过增信、贴息、奖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银行、担保、保险、投资等金融服务机构、平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方向1:科技金融贷款贴息项目
申报主体:出具推荐函的科技金融贷款企业。
入库条件:申报单位须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入库,已完成还本付息的,入库同时提交附件材料;未完成还本付息的先完成入库,还本付息后另行提交附件材料。
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以合作机构审核的收入为准);
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的近两个年度技术合同企业,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
4.企业通过信用贷款或无形资产质押方式,获得合作银行贷款;
5.无形资产质押比例不低于贷款金额的50%(含),无形资产质押价值与实物资产抵押价值之和不高于贷款金额,纯无形资产质押的无形资产质押价值不高于贷款金额;
6.技术研发信用贷款企业除符合以上规定外,且属于“专精特新企业”或“瞪羚企业”或具有三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申请贷款时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0 万元;贷款企业提交科技金融贷款申请资料及技术研发项目未来3年至5年期资金使用计划及预期研发成果,由金融中心联合具有企业投资及项目管理经验的人员共同审核;
7.科创企业集合贷款的科技企业,需符合《西安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科创企业集合贷款业务实施细则》要求,未享受科技金融贷款支持,推荐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低于2000万元(含)。
方向2:科技金融担保补助项目
申报主体:合作担保公司。
入库条件:合作担保公司利用无形资产质押作为反担保条件且无形资产质押比例不低于贷款金额的50%(含),或为技术研发信用贷款企业采用纯无形资产质押方式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或为科创企业集合贷款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担保费率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且不得收取推荐企业担保保证金等。
方向3:科技保险保费补助项目
申报主体:科技企业。
入库条件:
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以合作机构审核的收入为准);
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的近两个年度技术合同企业,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
4.企业采用信用保险或纯无形资产质押方式,通过保险公司承保,获得合作银行1年(含)以内贷款。
方向4:科创企业天使投资奖励项目
申报主体:创业投资机构。
入库条件:
1.在西安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并在市科技局备案的主要从事科创类项目投资的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投资机构;
2.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或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4.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及激励约束机制;
5.所投资的科技企业,是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辖区、成立时间5年以内、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含)(以投资机构认可的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的科技企业,所从事领域符合西安市主导产业领域;
6.投资事件已在市科技局备案。
方向5: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补助项目
申报主体:参与西安市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项目并发行成功的科技型企业及受托管理机构。
入库条件:
1.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含西咸新区),无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企业推荐日上年度销售收入在4亿元(含)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
3.企业属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或具有经认定技术合同企业,所从事领域属于西安市重点发展产业;
4.参与西安市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项目并发行成功;
5.受托管理机构经费补贴依照《西安市技术产权资产证券化(票据化)试点工作指引(暂行)》(市科发〔2022〕145号)执行。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电话:科技金融与服务业推进处 86786644。
方向6:西安市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奖励补助项目
申报主体:经认定的西安市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站的。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电话:科技金融与服务业推进处 86786644
(入库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二、区域协同创新专题
(一)2026年跨区域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关中平原城市群建设、西咸一体化等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成果,面向欧美、日韩及港澳台地区,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支持驻市各类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企业院所开展跨区域对接及合作交流,推动西安与区域重点城市、西北地区节点城市、黄河流域城市、京津冀城市、长三角城市、大湾区城市及“一带一路”国家间的科技资源互通共享,扩大科技交流合作、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支撑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申报主体:须为西安市内依法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且具备工作基础和典型案例。
入库条件:
1.要围绕推动西安与跨区域重点合作城市间科技资源互通共享、科技产业融合发展,举办的具有较强影响力特色的科技交流活动,推进区域科技资源合作共享。活动规模原则上不少于50人,对接不少于10家企业,以及高层次专家10人以上,签署技术合作、技术服务等协议不少于3项。
2.国际科技交流要落实中国—中亚峰会成果,面向欧美、日韩、“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港澳台地区,在国(境)外联合举办综合性或领域性国际科技交流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围绕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开展的对接洽谈、推介路演、展览展示、现场考察等多种对接交流方式。活动参与人员来自当地重要企业的人员在20人以上,邀请外宾原则上占30%以上,且有国际科研人员或企业家等嘉宾参加,签约或达到合作意向2项以上。
3.申报单位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对接及合作交流的地点、内容、经费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等。
4.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咨询电话: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86786936。
(二)2026年跨区域技术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跨区域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西安驻市高校院所、企业与西安市域外单位开展跨区域技术合作、技术服务,实施具有较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跨区域创新合作项目,提升我市与周边区域城市、西北地区城市、黄河流域城市以及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成渝、武汉等科技创新中心的协同创新水平,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西咸一体化等区域发展任务,支撑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申报主体:须为西安市内依法注册、纳税的独立法人单位。优先支持跨区域科技合作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签约的技术攻关项目。
入库条件:
1.申报单位需具备跨区域创新合作基础,申报单位与辖区外合作单位需签订有合作协议或意向书,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预期目标、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合作文件由合作双方负责人签名,并明确签署时间及有效期,项目执行期须在协议有效期内。
2.合作项目需具备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方案合理可行,申报项目要聚焦关键技术问题,有清晰的合作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及科技创新成果,项目结题时须新增销售收入不少于50万元。申报单位或合作单位必须配套科研经费、配套经费比例不少于1:2。
3.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2年。
咨询电话: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86786936。
(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支撑项目
支持方向:围绕国家、省、市对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决策要求,统筹落实市委科技委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加快构建支撑有力的科技创新体系。组织研究重大科技问题、研判最新科技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为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围绕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秦创原等创新品牌,支持开展科技宣传与培训。支持组织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活动,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专题论坛、会议交流、调研学习等活动。
申报主体:具备相关工作基础的企事业单位。
入库条件:注册在西安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统筹科技创新智库等智力资源的能力;长期开展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秦创原工作支撑和研究工作;拥有长期组织宣传培训、专题研讨、大型会议等活动的经验;具有组织、管理和考核重大项目的能力。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咨询电话:“双中心”建设处 86786675。
(入库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三、国际科技合作专题
(一)西安市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奖补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建立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平台,通过在海外设立具有创新研发、创业孵化、招才引智、专业服务等功能的专门机构,构筑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双向流动,提升全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域的开放合作水平。
申报主体:2020年度认定的西安市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平台。
申报条件:2020年度认定且正常运营的西安市海外离岸创新创业平台。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电话: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86786936。
(入库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二)2026年西安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进一步提升我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增强国际科技合作和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力,深入落实中国—中亚峰会精神,围绕航空航天、电子信息、先进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生态环保领域,支持西安市创新主体与中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认真落实2024陕粤港澳活动周活动有关成果,围绕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生命健康、金融科技等领域,支持驻市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与港澳台地区共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深度参与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融入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所处的产业领域应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且国际科技合作实力在国内领先,与美欧日韩等发达国家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重点推动白俄罗斯国家科学院中国分院建设。
申报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
入库条件:
1.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在西安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2.申报单位应在本领域(行业)开展对外合作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申报项目必须与至少1家国(境)外参与单位联合申报。
3.项目双方须签订合作文件(协议或意向书等),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预期目标、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且符合我国及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地区)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合作文件应明确签署时间及有效期项目执行期须在协议有效期内,外文协议应附中文翻译。
4.围绕我市产业开展国际科技联合研发项目,按照项目服务绩效原则,报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包括国家、省上认定文件,能有效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解决的我市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明确达到的知识产权、人才引育、科技成果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可考核指标。
5.申报单位须为已认定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引才引智基地等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依托单位。
6.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支持方式:后补助。
咨询电话:对外合作交流处 86786936。
四、创新环境建设专题
(一)科普专题项目——优秀科普作品创作
支持方向1:科技成果科普化作品。引导并激励科技工作者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加大对2024年以来我市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宣传推广力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科普产品转化。
申报主体:获得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牵头单位。
入库条件:
1.作品内容兼具科学性、新颖性、可读性,通俗易懂。
2.在市级以上报刊或新媒体上,发表相关科普文章不少于1篇。
3.制作科普宣传视频2个,视频时长不少于3分钟,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10万人次。
4.组织科普活动和专家讲座不少于5场,受众人数不少于1000人次。
支持方向2:科普图书。聚焦“四个面向”,重点支持原创科普图书与科幻图书的创作与出版,推动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普及,激发公众科学兴趣与创新思维。
1.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内容聚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关注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领域重要科技成果。
2.图画类科普图书,以图像与文字结合的方式,结合漫画、手绘等图像表述手段,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
3.科幻类图书,聚焦三大先导产业(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未来产业(未来智能、未来信息、未来能源、未来健康、未来空间、未来材料)等,结合科技发展趋势展开合理想象,要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文学性和思想性。
申报主体: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
入库条件:
1.已成功申请ISBN编号准备在项目执行期内出版的科普图书。
2.作品具有原创性,保证拥有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图书正式出版发行;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2.科技成果类科普图书,公开出版物版面字数不少于15万字,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图画类科普图书,公开出版物不少于300面,图版数量不少于500幅,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科幻类图书,公开出版物版面字数不少于10万字,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
支持方向3:科普微电影。围绕生态环保、生命健康、绿色双碳、应急救险、前沿科技、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农业强国、航空航天等领域创制一部科普微电影并宣传推广。
申报主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1.具有影视剧(微电影、广告或纪录片等)制作或公开播出经历的单位。2.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3.与上述单位合作创制的其他单位均可申报(须提供相关合作证明)。
入库条件:
1.内容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要求科学原理客观准确,语言表达通俗易懂,故事内涵丰厚生动,画面制作优美精良。
2.制作规格为高清横屏,1920*1080及以上,mp4、mov 等主流媒体格式,微电影时长20分钟以上。作品应在省级或市级电视台播出或在国内主要视听平台上播出推广。线上推广作品应当取得网络视听作品上线备案号。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咨询电话: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处 86786674。
(二)科普专题项目——“科普西安”品牌活动
支持方向1: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组织、策划、实施2026年西安市科技活动周主场系列活动,包括启动仪式、科技周科普展、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等重点活动;制作、发布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视频,对科技活动周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申报主体:具备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活动组织策划实施工作经验的单位。
入库条件:
1.举办西安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
2.举办西安市科普讲解大赛、西安市科学实验展演大赛。
3.举办科普知识竞答活动。
4.制作科技活动周宣传视频。
5.举办科技周主题科普展。
6.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5次。
7.“科普西安”及“科普西安精选”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发布推文不少于200篇,短视频不少于100个。
支持方向2:特色科普活动。聚焦青少年科普、“银龄”科普、应急科普、农业科普、生态环保科普、科技与文化融合等方向,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品牌科普系列活动。
申报主体:具备策划组织实施科普活动工作经验的企业、事业单位,不包含医疗卫生机构。
入库条件:
1.策划打造1个主题鲜明的特色品牌科普活动,并开展系列主题科普活动不少于5场次。
2.开展科普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走出去”科普活动不少于10次。
3.在“科技活动周”期间举办活动应在3场以上。
4.相关活动总参与人数达到3000人次以上。
5.市级以上报刊或网络宣传不少于6次,其中“科普西安”公众号宣传不少于3次。
6.项目名称要体现拟开展的特色品牌活动主题。
支持方向3:健康科普活动。围绕应急救护、精神卫生、营养保健、视力保护、慢病防治、妇幼保健等领域,开展健康科普策划实施与推广。
申报主体:三级甲等医院、市属医疗卫生机构。
入库条件:
1.围绕本领域健康知识,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推文应图文并茂,不少于40个,累计阅读量不低于10万。制作科普微视频8个,利用线上平台对公众发布,线上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5万人次。
2.策划开展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其中社区、企业等宣讲不少于6场,单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应举办活动2场以上。
3.打造一个本领域健康科普特色示范品牌或平台。
4.每个单位限申报一项。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三)软科学研究项目
支持方向1:重点项目。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科技创新决策需求,侧重工作支撑,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具体支持方向为:
1.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研究
研究内容:深入剖析“十五五”时期加快建设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面临的问题与需求,凝练总体思路、指标体系,细化目标任务与具体举措,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撑。研究分析梳理我市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优势、问题短板,研究通过技术、要素、产业变革等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方法路径与举措建议。
2.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梳理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研究以人才有序流动、高水平大学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为突破口,实质性打通人才、资源、成果共享通道,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引育,为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强大改革动能的举措建议。研究要坚持“案例就是路径”,进一步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试点,发挥试点带动作用,激发基层首创精神、营造改革浓厚氛围的举措建议。
3.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梳理当前我市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制度机制、政策体系、工作联动等方面的现状基础以及存在的短板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准确把握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目标要求,围绕高质量科技供给不够、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成果转化服务能力不够等融合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提出新时代新征程上我市打造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高地,构建西安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对策建议。
4.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突破方向(如大模型、多模态、智能算法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高校学科建设、职业技能培训、高端人才引进等)、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城市集聚特征、产业链生态构建路径等)的最新动态。结合西安实际,深入分析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基础(包括技术研发能力、重点企业布局、应用场景储备等),精准识别当前面临的制约瓶颈(如核心技术短板、算力资源不足、数据要素流通不畅、专业人才缺口等)。研究提出西安市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建设的具体路径,包括大模型研发与应用推广、数据资源整合与算力基础设施布局等基础性工程。针对国产人工智能软硬件关键技术瓶颈,提出靶向性攻关建议。研究建立分阶段(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分层级(普及教育、专业教育、精英教育)、分年龄段(青少年、成年人、老年人)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体系的政策建议,推动人工智能知识普及与全民数字素养提升。研究我市在科学、制造、金融、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打造“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政策建议,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具有西安特色的人工智能应用生态。
5.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提质增效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推动高能级科创平台更好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举措建议,研究深化“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机制。研究更好统筹布局平台基地、规范运行管理制度、聚焦重点产业领域优化全市重点实验室布局的对策建议。研究以服务产业发展为导向,健全高能级科创平台绩效评价体系,以科研投入、标志性成果产出、成果转化、人才培养等论英雄,构建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动态调整机制的举措建议。
6.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评估我市产业创新中心在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成果产出方面的成效与不足,重点分析创新资源整合、产业链协同创新中的瓶颈问题。研究提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中小企业参与”的联合体建设模式,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选题机制、市场化的收益分配机制和跨区域的协同创新机制。针对空天动力、人工智能、乘用车与智能网联、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提出差异化建设路径和政策支持方案。
7.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跨区域协同创新合作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西北五省、关中平原城市群、西安都市圈、西安咸阳创新驱动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分析西安与区域内重点城市在创新要素流动、产业分工协作中的现状与问题。为推动开展跨区域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创平台共建共享、人才交流互动等机制建设、项目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8.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升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立足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实践,厘清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概念,分析现有科技成果转化率测度的方式及存在的问题。调研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主体的实践经验,并对科技成果转化率测度方式进行优化,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的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率测度方式。探究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率的影响因素,提出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率提升路径及建议。
9.新时期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分析“十四五”时期,西安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现状,诊断我市科技服务发展存在的关键问题。依托创新生态系统理论、产业融合理论等科技服务业发展核心理论基础,明晰西安市“十五五”时期科技服务业的发展重点,推动科技服务业升级。围绕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等细分服务领域开展调研踏勘、深入研究,凝练各城市推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模式、创新举措、政策机制等,形成可供西安借鉴的成熟经验,为推动我市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路径建议。
10.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服务支撑体系运行模式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论证基于“线上平台+线下联盟”的服务生态构建路径,强化全市科技金融政策资源协同。探索创新积分制应用场景,破解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卡点堵点问题。形成多主体协同联动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我市科技金融创新工作提供重要智力支持与成果总结,加快推动形成与西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匹配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11.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事项改革路径与实施的研究
研究内容:结合我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我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链的人才需求,研究提出我市外国人工作指导目录。调研了解我市高校外籍留学生相关情况,研究我市外籍人才创新创业现状和遇到的问题,分析解决途径,提供策略和建议。
12.科技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的路径探索及政策法规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分析我市科技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现状,针对当前经济发展、人才引育形势,进一步开展科技人才队伍梯队建设的路径探索和政策法规研究,提出实现路径和优化方向,为未来更好地做好科技人才培养指明方向。
13.西安市先进制造业发展战略研究
研究内容:对标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要求,研究我市在先进制造业领域的技术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研究建立“链主企业出题、科研机构答题、产业园区转化”的协同创新模式,提出制造业提质增效方案。研究工业软件、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的“卡脖子”技术联合攻关机制,以及通过数字化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能级的实施路径。
14.硬科技创新大会特色化发展与平台效能提升研究
研究内容:对比国内标杆科创活动,梳理硬科技创新大会定位、模式与成效,分析硬科技创新大会基础优势、特色、短板及平台作用缺口。研究“硬科技+秦创原”特色化路径,优化环节设计,提出强化要素对接、扩大影响力的举措,为持续办好大会提供支撑。
支持方向2:一般项目。围绕科技、经济、民生等领域,开展对策研究,侧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拟定申报名称应与申报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相吻合。具体支持方向为:
(1)发展战略研究,重点支持以“十五五”科技创新发展基础、科技创新加强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服务国家重大科技战略布局等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
(2)区域创新体系研究,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开放创新合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西咸一体化、西渭融合、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3)双链融合发展研究,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引领相关产业链发展、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科技文化融合、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4)科技体制改革研究,重点支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改革、技术要素市场体制机制创新、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伦理建设体系、技术经理人职业化发展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5)创新生态建设研究,重点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育、青年科技人才统计方法与分类评价标准、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推进创业创新深度发展、科技创新提升营商环境路径、科技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6)科技引领社会民生研究,重点支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科学技术普及、秦岭生态保护、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碳达峰碳中和、公共卫生健康等领域相关课题研究。
申报主体:重点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为注册在西安的“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依托单位;一般项目申报单位应为注册在西安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相应研究能力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研究能力的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其他智库研究力量。
入库条件:重点项目选题方向不得更改;每个智库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西安市科技创新智库核心成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首席专家),且必须是正式在职人员,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项目负责团队、个人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研究方向应与选题相一致。
一般项目申报课题应符合支持领域;由各单位统一组织,高校、科研院所40岁(含)以下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30%;除高校外,每个单位限报1项;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在岗人员,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拥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支持方式:前资助。
执行期限:1年。
(四)赛事活动及创新环境建设项目
支持方向:开展硬科技创新大会、西安国际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科创西安”品牌活动、高校成果转化大赛、颠覆性技术大赛、未来产业场景大赛、“校友经济+”、科博会、产学研金创新协同对接活动、香港国际创科展、外国专家文化交流活动、大型投资路演、高水平专业技术论坛、展会赛事、科技招商等活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推动中国—中亚峰会涉西安成果任务的落实;按要求开展其他“一事一议”事项。
(该类项目具体由市科技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年度工作任务、项目管理等工作实际,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入库通知在西安市科技局网站另行发布。)
关于以上政策讲解,大家还有不懂的问题吗?还有疑问吗?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
找我们能为您做什么?(勿抄)
一、国家、省、市各类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专利软著知识产权申报;
三、国家、省、市各类企业荣誉资质申报;
四、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评价、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各类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老字号、新产品等研发平台创建辅导、申报:
五、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报告编制;
六、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科技项目投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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