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县、园区、服务业集聚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七类,陕西省10月10日前申报!陕西省2025—2027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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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项目及名额数量
自 2025 年起,每 3 年启动一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每届创建示范项目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陕西省名额数量: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0个名额,其他项目各1个名额。
二、申报单位
(一)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创建的应为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直辖市市辖区人民政府;
(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创建的应为直辖市下辖县、省直管县、兵团下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市辖区(市、县、旗)人民政府;
(三)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的应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管委会;
(四)申报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的应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产业园区管委会,或产业集聚的直辖市下辖县、省直管县和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的市辖区(市、县、旗)人民政府;
(五)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建的应为依照《公司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六)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创建的应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七)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科研机构创建的应为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或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设立的科研机构。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五年规划、专项行动、重要决策部署中,能够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对象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突出,知识产权工作条件保障有力,对推动创新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开展的相关工作具有宣传推广意义。
四、申报流程、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市、强县建设示范县、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及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的由各市(区)局向省局推荐申报。各市区请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纸件(一式五份)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交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至相应工作邮箱。
(二)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示范高校、示范科研机构的由申报主体直接向省局提出申报,于2025年10月10日前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申报书》纸件(一式五份)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交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和扫描版至相应工作邮箱。其中,申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同时采用线上方式提交(具体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通知)。
(三)省局将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此前年度已被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县区、园区、高校以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先。
(四)申报书中推荐单位均为陕西省知识产权局,各申报单位和市(区)局均不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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