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人才补贴政策及高层次人才认定事宜!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政策项目申报事宜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以免费咨询为您解答指导!
咨询电话:18715034835(微信同号)
一、政策内容
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促进秦创原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更好发挥人才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作用,集聚创新要素,促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政策。
1. 加大顶尖人才招引力度。对诺贝尔奖获得者、图灵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中国“两院”院士等全球顶尖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支持和200万元购房补贴,特别重大的实行“一事一议”。(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
2. 支持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突出贡献奖励,对入选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5年内按其个人收入对西安市和高新区直接地方经济贡献给予最高200万元人才津贴。经评审的硬科技创新人才项目,5年内对前三次私募股权融资给予最高200万元/次的项目支持,并按照企业收入和利润对高新区直接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全额补贴。(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
3. 鼓励海外人才创业。经高新区认定并评为优秀在孵企业的海外人才创业企业,可享受8万元一次性认定奖励,以及3年内最高50元/平米·月、每年最高15万元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受理部门:创业园发展中心)
4. 促进青年人才项目落地。鼓励获得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人才项目落户高新区,参照高新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政策,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创业支持。实施“青年英才计划”,每年遴选30个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并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设站单位最高30万元奖励,入站博士后可享受每年最高10万元生活补贴。(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
5. 强化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的,5年内可入住人才公寓并享受最高60%房租减免;自行租住的,3年内可享受最高6500元/月租房补贴,试点高层次人才市民购房待遇,不受落户条件限制。(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 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对来高新区重点产业企业工作的海内外优秀博士、硕士应届毕业生,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的,3年内分别按每年18000元、60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来高新区求职创业的西安市外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可短期入住“青年人才驿站”并享受50%房租减免。(受理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部)
7. 保障人才子女就学。经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在高新区公办学校或国际学校就读。经认定的Ⅰ、Ⅱ级硬科技创新人才,其子女可选择高新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始年级(含幼儿园)就读;Ⅲ级硬科技创新人才,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初始年级(含幼儿园)就读。(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教育体育局)
8. 支持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发布“百万年薪求贤令”,鼓励区内重点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招引100万元以上年薪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研发人才,5年内按其个人收入对西安市和高新区直接地方经济贡献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不受落户条件限制。(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
9. 提升人才服务市场化水平。推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提效升级,3年内给予入驻机构最高每年20万元房租补贴,不断完善市场化人才服务体系。(受理部门:组织人事部)
本政策所指重点产业包括:光电子、汽车、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增材制造、卫星应用、5G、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重点产业企业名录库由相关主管部门分别建立。
本政策由西安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遵循区级财政不叠加兑现、与市级财政就高不就低补差享受原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政策与高新区已出台的人才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本政策执行。
二、申报时间
按批次申报,一般没批次隔两三个月,目前第三批申报工作正在进行。
具体时间:2025年9月5日—9月19日18:00
三、申报网址
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用人自主权且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正常经营;属于高新区“55611”现代产业体系或科研、教育、医疗等重点民生保障领域。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近五年来高新区创新创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二)申报顶尖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申报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申报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贡献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及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柔性引进的申请人,可申报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服务协议,每年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五、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是指近五年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根据知识能力、业绩贡献,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人才。具体为:
(一)顶尖人才(A类)
1.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
2.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3.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项目入选者。
4.“西安英才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
5.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6.其他达到顶尖人才标准的人才。
(二)领军人才(B类)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2.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创新人才、外国专家、区域人才项目(秦创原)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项目入选者。
3.“西安英才计划”领军人才、菁英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C1类)。
4.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达到领军人才标准的人才。
(三)拔尖人才(C类)
1.陕西省“三秦英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优秀青年工程技术人才项目入选者;陕西省“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入选者;陕西省“校招共用”引才用才专项入选者。
2.“西安英才计划”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安市地方级领军人才(C2类)。
3.经高新区聘任且在聘期内的招商大使、政府顾问等知名专家学者及优秀企业家。
4.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8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达到拔尖人才标准的人才。
(四)优秀人才(D类)
1.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原D类)。
2.在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工作且上一年度工资性收入(税前)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注:已经认定的原高新区硬科技创新Ⅰ级人才,参照《标准》转化为顶尖人才;原高新区硬科技创新Ⅱ级人才,参照《标准》转化为领军人才;认定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原高新区硬科技创新Ⅲ级人才,参照《标准》转化为优秀人才。
六、申报材料
《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任职证明,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连续三个月西安市社保缴纳证明和高新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考勤佐证材料,能证明申请人具备相应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直接佐证材料。
注:上述材料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交。
七、受理流程
1.个人申请。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2.申报推荐。用人单位核实材料,提交所属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由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推荐至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办。
3.审定公示。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办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复核,提出拟认定人才名单,经会议审定后予以五个工作日公示。
4.颁发证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办发放高层次人才认定书,并纳入人才信息库。
八、注意事项
(一)切勿上传涉密材料,如必须提供,请脱密处理后上传,或线下提交所属园区负责部门,如因违规上传涉密材料造成失泄密事件的,由申报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上传能够佐证人才属性的关键核心材料,材料内容须简洁明了,请勿上传超大附件,格式建议为PDF。
(三)已经认定的原高新区硬科技创新Ⅰ级人才,参照《标准》转化为顶尖人才;原高新区硬科技创新Ⅱ级人才,参照《标准》转化为领军人才;认定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原高新区硬科技创新Ⅲ级人才,参照《标准》转化为优秀人才。
关于西安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事宜,如有疑问或申报意向可咨询小编!
申报免费咨询:18715034835(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提供项目申报代办、知识产权、政府补贴政策、工商注册、代账调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申报材料编写、股改挂牌上市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