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级和安徽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事宜!2025年铜陵市和安徽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指南!小编现将申报条件、流程、材料及时间总结如下,如有疑问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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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农业龙头企业奖补政策
1.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中连续两年产值达2000万元及以上、当年产值增幅达10%、增幅排名全市前20位的,每个给予6万元奖补。对新获得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每个奖补20万元。对新认定的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每个奖补10万元。
2.支持搭建苗交会平台,对参展主体每个奖补0.5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省级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省级森林康养基地的,每个分别奖补8万元、3万元、3万元、3万元;对成功创建省级林业合作社示范社、家庭林场的,每个奖补2万元。
铜陵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和标准
1.申报范围。依法在本市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并正常运营2年以上(含2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性质的企业实体(以下统称为企业)。
2.规模要求。
(1)种植企业: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基地规模500亩以上。
(2)畜牧企业: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产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肉猪年出栏量1000头以上,或种猪养殖量2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量5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量200头以上;种禽养殖量1万套以上,蛋禽养殖量3万只以上,或肉禽年出栏量15万只以上。
(3)水产企业: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产量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商品鱼池塘养殖面积300亩以上;湖泊水库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工厂化设施养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苗种、特种养殖水面100亩以上。
(4)加工型企业: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
(5)农产品流通企业:固定资产300万元以上,农产品年交易额在3000万元以上。
(6)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固定资产2000万元以上,年交易额8000万元以上。
(7)农业社会化服务企业: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年服务面积1万亩以上。
(8)休闲农业或乡村旅游企业: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1万人次以上。
3.经济效益好。资产负债率低于60%,企业不欠税款、工资、社会保险金,银行信用较好。
4.运营规范。厂房建设规范,已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资产状况良好,账目、财务管理体系健全。
5.带动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扶持带动能力,以各种形式与农户建立较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
6.产品有优势。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先进水平,主产品品牌在市场中有一定知名度。
7.其他要求。近2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对农产品加工型企业(特别是已入规企业),招商引资企业,获得有机农产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的企业,可优先评选认定。对从事的行业在我市处于领先地位并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申报认定程序
市级龙头企业的申报审批工作,按照属地审核、市级复审的原则组织进行。具体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符合申报条件和标准的的企业,应自愿向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或铜陵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审核。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汇总所有申报材料后,在征求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意见基础上,行文报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3.复审。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现场考察申报企业情况,成立评审认定专家组,组织专家对县(区)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专家组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对照申报条件和标准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名单,报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4.认定。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公布名单,授予“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称号。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请企业要认真填写《铜陵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加盖企业印章,确保二者信息一致。
2.注册证明。提供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
3.财务状况证明。提供企业前两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加盖企业印章。
4.带动农户证明。提供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带动农户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近2年内,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符合有关要求证明。基地、加工车间、产品照片;注册商标证明(加工类企业必须提供);科技成果、专利证明;产品质量安全(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ISO9000 质量认证等,或近1年内的产品检测合格)证明、建立质量追溯体系证明;有关部、省、市发的认定或荣誉证明,企业征信报告等。
2025年安徽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各市申报时间不同,具体以当地通知为准)
请各市农业农村部门于9月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企业纸质材料在省级审定后按需报送。
二、2025年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
(一)监测对象。2023年认定的1213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
(二)监测标准及程序。
1. 监测标准及程序按照《办法》规定执行。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监测对象报送监测材料,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汇总、核查无误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审核。
2. 101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不提供监测材料,由各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其经济运行情况、合法合规情况进行调查,出具审核情况说明。
3. 省直部门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监测,出具监测结果。
(三)监测结果报送。监测对象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直主管部门核查合格的予以报送;核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照新申报程序进行递补。递补企业材料及名单与新申报企业一并报送。
三、2025年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
(一)申报对象。申报企业须为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符合《办法》规定基本标准的企业。
(二)申报数量。2025年全省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计划增至1350家。根据各地农产品加工业产值、2024年规上企业数量、现有龙头企业数、2024年双招双引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测算,兼顾向皖北地区倾斜、支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等原则,确定各市2025年新增名额,具体分配情况见表格。
(三)申报标准及程序。申报标准及程序按照《办法》规定执行。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考察并审核所报材料,在充分征求发展改革、财政、商务、人民银行、税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后,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农业农村厅推荐。
四、申报及监测材料
(一)监测企业材料清单
1.2023、2024年度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2.2023、2024年度企业发展报告;
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企业资产和效益情况;
4.企业资信证明;
5.纳税情况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
6.质量安全情况证明(由所在地农业或其他法定监管部门出具);
7.县以上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带动农户情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说明;
8.应享受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二)申报企业佐证材料清单
1.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1500字以内)。
3.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包含附注),附注和会计报表均需逐页或骑缝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4.2023、2024年度每月或季度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2023、2024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签章(行政公章)的分税种的免税证明或免税备案表。
6.2023、2024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的产权资料(包括新增固定资产清单、购建合同、购建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决算报告、验收报告、产权证书等)。
7.2023、2024年度各月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缴款书。
8.2023、2024年度各月的电费发票。
9.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原料订单合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标准化规模示范养殖场批准文件。
10.企业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出具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内容包括带动方式、利益机制、带动农户的数量和农户人均增收情况。企业带动农户情况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1.由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通过人民银行的系统查询)。
12.纳税信用等级、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生产安全、产品质量、工商认定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13.其他需要证明事项有关材料。
以上是2025年铜陵市和安徽省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事宜,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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