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时间程序、奖励好处指南整理,详情如下,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及浏阳市、宁乡市、长沙县以及湘江新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专业做项目申报12年,申报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大企业成功案例!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商标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众多项目辅导规划。
一、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会展项目,均可提出认定申请;
1、在长沙市专业会展场馆,或在会议型酒店举办;
2、在长沙市连续举办3届及以上(从第3届开始方可申请),展览项目当届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会议项目当届参会人数500人以上;
3、近三年内每年或每两年在长沙线下举办过一届(含)以上。
4、申报项目名称为展会全称,须与实际展会名称一致,且名称中表明展会性质、内容和特征的基本部分原则上近三届未发生变化。
5、申报项目名称不包括举办年份、届别。同一个展会分期、分类别、分季度举办的,统一以一个展会名称申报。或在同一届展会中同时举办其他名称展会的,只能以其中一个展会名称申报。
6、申报项目和申报单位无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没有产生较大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重大事故,无违法案件和重大责任纠纷。
7、同类题材展会一般只予认定不超过一个。
(二)申报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单位。
2、申报单位应为展会的主办单位,有多个主办单位的,应由各主办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单位申报,并出具多个主办单位联名的委托协议。党政机关主办的展会,可由承办单位或执行单位代为申报,执行单位申报应由牵头承办单位出具同意申报函;
3、申报单位同意接受市会展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核查工作。
二、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资料
(一)长沙市品牌展会申请表(附件2)。
(二)长沙市品牌展会自评表(最新一届,附件3)。
(三)申报内容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按照《长沙市品牌展会自评表》所填项目逐项提供自评得分相应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展会绩效评价报告(近三届)。
(五)申报主体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申报单位为行业协会等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六)承诺书(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按照顺序装订成册(胶装),提交纸质版和盖章扫描版(U盘)各1套。
三、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即日起至6月27日下午17点,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地点:长沙市会展工作管理办公室综合部(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协办公大楼一楼西侧135室)
四、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向市会展办提交申报资料,市会展办按照品牌展会认定办法对申报项目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市会展办审议通过报市政府批准后形成长沙市品牌展会公示名单,名单将在市会展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会展办认定为长沙市品牌展会。
五、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品牌展会认定工作有利于提升我市会展品牌影响力,提高展会举办水平,涉及各单位切身利益,务必高度重视。
(二)把握时间节点。各申报单位要按照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逾期未申报的,视为弃权。
(三)指派专人负责。各申报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对照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分标准各项指标,如实、准确、全面填报资料,做好资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六、长沙市各地品牌展会认定申报其他
(一)经认定的长沙市品牌展会应加强本展会的品牌建设和内部管理,维护好展会的品牌形象。对经认定的长沙市品牌展会项目,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者以虚假材料申报的,取消其
称号,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报。
(二)申报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或接受任何赞助。
(三)本申报指南由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定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长沙市推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长政发〔2022〕37号)推进展会品牌化建设,规范品牌展会评定工作,引导长沙会展业品牌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办法所称的长沙市品牌展会,是指在长沙市专业会展场馆或会议型酒店定期举办,具备一定规格和规模,代表行业发展动态,能引领行业发展趋势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向,通过《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定指标体系》评审表现突出的展会。
第三条市会展办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长沙市品牌展会项目的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展会项目主(承)办单位可自愿申请。
第四条申请长沙市品牌展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长沙市专业会展场馆,或在会议型酒店举办;
(二)在长沙市连续举办3届及以上(从第3届开始方可申请),展览项目当届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会议项目当届参会人数500人以上;
(三)有多个主(承)办单位的,应由各单位协商一致委托其中一家单位提出申请;
(四)同一主(承)办单位在一年内举办多个主题相同或相似的展会项目,只能以其中一个提出申请;
(五)本单位及本展会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或知识产权纠纷造成负面影响或严重后果。
第五条 长沙市品牌展会原则上每两年评定一次。每年拟评定的长沙市品牌展会数量10个左右。
第六条 市会展办负责发布年度长沙市品牌展会认定申请指南。
第七条 申请时间原则上在认定年度下半年,具体时间以年度申请指南为准。
第八条申请与评定程序。
(一)提交申报资料
1.长沙市品牌展会申请表;
2.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根据当年度申报指南提供当年度申报展会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4.根据《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定指标体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承诺书。
(二)初审
市会展办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初审通过,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说明退回原因。
(三)评审
申报单位根据《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定指标体系》向市会展办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市会展办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定指标体系》进行评审(评审分值降序排列)并出具评审报告。市会展办派员监督。
(四)认定并公示
市会展办党组会议审议评审结果,经审议通过的会展项目名单在市会展办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长沙市品牌展会,由市会展办认定并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第九条 经认定的长沙市品牌展会,在长沙市会展业宣传和推介活动中予以重点宣传。
第十条 年度长沙市品牌展会主(承)办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推广活动时,允许冠名使用该年度“长沙市品牌展会”称号。
第十一条 经认定的长沙市品牌展会应着重加强本展会品牌建设和内部管理,维护好品牌展会形象。
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举办的展会获得长沙市品牌展会评定,不给予资金奖励。
第十三条 因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导致当年度展会无法举办,次年度举办展会届数视同为连续举办届数。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该项目和单位其认定资格相应取消,且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认定。
第十五条 评审结果仅对当届展会有效。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另行准备能佐证申报项目真实性、合理性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需要咨询高新技术企业、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挂牌、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